企业要充分把握国家能耗考核转变的重大发展契机

2021-12-23 11:3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郑慧瑾 贾明

明确碳排放范围及核算


  首先,准确把握碳排放范围。作为企业“双控”措施的开展基础,明确碳排放范围对于企业梳理其运营全范围的碳排放有着整体化的建设作用,特别是对企业上下游碳排放的确认和责任范围划分而言。

  碳排放范围可参照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它将企业碳排放范围分为:企业自有设施的排放,例如制造业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能源行业的燃料燃烧等;企业消耗外购能源导致的供能机构的排放,例如企业外购电力和蒸汽产生的排放,数据中心的外购电力等;其他所有排放,包括外购商品和服务、上下游产业链以及售出产品的使用过程等的碳排放量,例如员工出差、上下游运输及分配和租赁资产等。

  企业如果没有确定的碳排放范围,碳中和目标就会存在歧义,也不具备一致的披露标准和数据的可比性。因此,企业有必要紧跟政策步伐,积极寻求当地相关部门的意见和指导性建议,确认兼顾合规性与企业特点的碳排放范围。

  第二,准确开展碳核算。企业碳排放“双控”的核心在于对碳排放量进行准确核算,进而量化减排措施进度和减排常态化的工作方向。目前较为全面的国际标准核算方法是基于ISO 14067标准,该方法除了统计企业自有设施和消耗外购能源的排放,还统计了其他间接排放,这一方法也可以用于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的碳排放测算和产品碳足迹核算。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统计体系,推动建立企业间、政府间认可的明确的碳责任确定和统一的碳核算方法,实现企业间的碳核算结果互认、数据交换和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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