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交《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一次(完整版)国家报告
2021年12月,中国正式向《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秘书处提交了第一次(完整版)国家报告,向国际社会报告了中国的履约成果。
为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中国停止了烧碱、聚氨酯等7个行业的用汞工艺,禁止了添汞电池、开关继电器等9大类添汞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禁止新建氯乙烯单体的用汞工艺,现有聚氯乙烯生产的单位产品用汞量较2010年下降超过50%。
截至2020年底,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9%已实现超低排放,并采用协同高效脱汞技术,脱汞效率可达95%左右,大气汞排放浓度普遍可达到每立方米5微克,远低于每立方米30微克的国家标准。
此外,早在公约生效前,中国已淘汰了用汞的手工和小规模采金工艺,禁止了添汞的农药和化妆品的生产。
中国将继续严格履行公约义务,为共建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请张波先生介绍情况。
张波:尊敬的各位新老朋友,大家好!各位都十分关注、关心和支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敬意和感谢!春节到了,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接下来首先通报一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然后回答大家的
问题。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局良好。
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1064家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累计建成6.62万公里污水管网。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12000多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纳入环境监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明显提升。紧盯长江警示片问题整改,披露的48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7个。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长江经济带11省市自然保护区发现整改问题点位2654个,已完成整改2374个。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初步排查发现2100多个环境问题,正在推动边排查边整改。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累计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132个,进一步巩固提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021年,全国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4.9%,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比例为1.2%。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持续改善的势头。2021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的国控断面比例为97.1%,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保持II类。黄河干流全线达到了III类水质,去年黄河流域干流有90%以上的断面达到了II类以上的水质,黄河水质也得到了显著改善。
尽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少数地区消除劣V类断面难度很大,部分区域城乡面源污染严重,部分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多发频发,生态系统严重失衡等问题亟待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线,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谢谢大家!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