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运行
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连续印发了《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0年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等系列文件,发电行业被率先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在准入标准、配额分配、排放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准入标准为覆盖行业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超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的单位不再参与地方市场;配额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可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市场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
减排量(
ccer)抵销不超过5%的碳排放配额。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在配额分配、配额发放、配额清缴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化石能源发电机组分为30万千瓦等级以上煤电、30万千瓦等级及以下煤电、非常规煤电和燃气机组四类,针对不同类别机组分别设定相应碳排放基准值;明确2019-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按机组2018年度供电(热)量的70%预分配配额,在完成实际碳排放数据核查后,以最终核定配额量多退少补;燃气机组清缴上限为核定配额的100%,其他机组清缴上限为核定配额的120%。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根据《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首批纳入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225家,涵盖了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等企业,同时包含了多家自备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首日成交量410.4万吨,成交额21023.01万元,成交均价51.23元/吨。
碳排放权交易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