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进入2022年,欧盟发布的一份可持续投资分类相关的
法规草案就引发了较大争议。欧盟委员会提议在“分类法”中将一些天然气和核电项目归类为绿色项目,成员国纷纷表态:奥地利威胁要起诉欧盟委员会;德国经济部长带头反对,称该草案提出的分类是在“洗绿 (greenwashing)”特定能源类型[1];该计划仍然获得法国以及中东欧国家的支持,他们强调核能和天然气在欧盟实现其2050气候中和目标中的作用。
表面上看,此次争议是关于绿色能源涵盖范围及作用的讨论,实则是欧盟内部对于能源转型进程中如何处理所谓的“过渡”能源(bridging fuels)并没有达成共识。具体来说,各成员国对于天然气和核能在各自发展中的作用与欧盟层面存在一定的分歧,欧盟委员会目前尚在收集反馈,截止日期是1月21日,预计在本月底通过分类条例第一部分的授权法案[2]。本文将梳理这一可持续投资分类条例的背景及背后的驱动因素,并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探讨欧盟这个法规背后的气候投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