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碳达峰的目标和实施路径
一方面,要算清“账”,既算“碳账”,也算“经济账”;既算近期的“账”,避免攀“高峰”、冲“高峰”、造“高峰”,也算“长远账”。另一方面,要明确降碳时间表、重点方向、基本路径和保障措施。同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先立后破,评估
政策风险,主动防范风险和化解矛盾。
摸清排放基本特征和增长趋势。测算近年来区域及各行业领域
碳排放总量强度、变化趋势、结构特征和增减贡献,摸清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的耦合关系及变化。面向2035年甚至更长时期,结合人口规模变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趋势、产业结构调整态势、重大生产力和项目布局、能源生产供应和配置等,多情景、多模式预测碳排放变化趋势,研判分析可能的排放轨迹和峰值时间、峰值水平。评估分析行业领域、次区域碳排放增减潜力,评估存量
减排潜力和减排成本,识别增长潜力较大的次区域。
科学构建排放目标和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十四五”和中远期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结合区域发展阶段、人口变化、经济增长、产业特征、能源结构、资源禀赋、项目布局等,科学设定“十四五”“十五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碳达峰时间和峰值目标,从能源、产业、建筑、
交通、
碳汇五大领域构建普适性与特殊性兼具的降碳关联支撑指标体系。差异化分解不同行业领域、次区域碳排放控制阶段目标,推动碳排放增量更多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城乡民生领域配置,逐步向单位排放经济产出更高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倾斜。新兴领域、成长产业应更加突出强度和绩效指标,增强目标灵活性。
明确达峰降碳方向和实施路径。统筹结构降碳、工程降碳、管理降碳和生态增汇,将结构性调整作为降碳的主路径,推动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消费结构有序调整和逐步优化,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附加值产业和项目,推动能源生产低碳化、用能终端电气化、能源消费高效化,促进客运“
公交化”“轨道化”和货运“公转水”“公转铁”,推动绿色低碳供应链构建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
碳管理。实施差异化减排行动和措施,建设用地占比较低的次区域应挖掘碳汇潜力。可再生能源禀赋较好的次区域应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步伐。传统制造业较为密集的次区域应提升发展质量和碳效能效水平,服务业占比较高的次区域应加强需求侧和消费侧管理,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打造多类型试点示范。
构建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区域降碳议事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定弹性考核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坚持“核算为主、监测为辅”,构建涵盖行业领域、次区域、重点企业的区域排放监测、核算和发布机制。界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属性,既防止“滥竽充数”“浑水摸鱼”,也防范“矫枉过正”“一刀切”。灵活运用价格等经济手段和
市场化降碳机制,提升
碳资产管理能力。
筑牢民生底线和经济能源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防平时不作为、考核时乱作为,减少因降碳造成的日常生活物资价格大涨,切实减少碳达峰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负面影响。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能需求,加强储能调峰能力和能源互联网韧性,加强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储备,严防极端天气事件、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造成的短期用能紧张冲击经济社会秩序。把握好降碳节奏和力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降碳的有序性协同性,坚持实事求是、因业制宜,坚持“疏”“堵”有机结合,避免简单粗暴关停产业链中的高耗能高排放环节,造成产业链供应链“停摆”和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作者单位: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制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