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投融资保障制度

2022-2-10 10:16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刘立峰

完善政府的支持政策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为了更加系统、清晰反映政府支出的功能结构,避免支出碎片化,应增设碳减排财政支出类级科目,将节能环保类级科目中的低碳方面的项级科目归入其中,并增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交通和建筑减排等科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针对部分化石能源依赖程度高的地区因为碳减排造成收入锐减和债务负担增加,中央财政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当地经济平稳过渡。建立区域或省际碳预算转移支付制度,即用生态功能区的碳盈余填补重点和优化开发区碳亏空,后者则用资金补偿前者,以交换碳排放空间。构建绿色税收体系。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逐步将水、土地、草原、森林等重要自然资源纳入征税范围。开征新的环境税种,对燃料和燃油开征能源税、燃油税、硫税、氮氧化物税和氯氟碳税等。在整合现有环境保护税、成品油消费税、资源税等的基础上研究开征碳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增加绿色产品采购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对于符合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双碳技术装备和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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