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全球实践

2022-2-10 11:16 来源: 中国金融杂志

《2021年TCFD现状报告》概览


TCFD向全球发布的《2021年TCFD现状报告》,主要是分析评估各企业披露情况与TCFD建议的一致程度,这是TCFD成立以来发布的第四份年度现状报告,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

一是全球范围内支持TCFD建议的机构数量显著增加。在过去一年里,TCFD建议在全球范围内的支持呈加快之势,自2020年10月以来,TCFD建议的支持机构新增了1000多个。截至2021年10月6日,全球范围内TCFD支持机构累计2600多个,包括金融机构1096家,全球支持机构数量前5名的国家包括日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法国。

二是支持TCFD建议的所有机构总市值显著上升。目前,支持TCFD建议的机构遍布全球89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涵盖了所有经济部门。2020年,所有支持机构总市值达到13万亿美元,2021年所有机构总市值超过25万亿美元,相比2020年增长99%。其中,支持TCFD建议的1096家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合计为194万亿美元,相比2020年增长近30%。


三是上市企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提升。2021年TCFD评估了1651家上市企业在2018~2020年的披露情况,这些公司的平均披露水平显著提高。

披露战略适应力的企业占比上升。尽管在不同气候情景下企业战略适应力是披露最少的内容,但在2018~2020年,披露此类信息的企业已从5%增长到了13%,增幅较大。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在其2020年报告中披露气候风险和机遇信息。

治理情况的披露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尽管TCFD要求披露治理情况,治理情况的披露率仍然排在末尾。2017年TCFD提出了两条治理方面的披露建议,但这两条建议的披露率分别排在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

分行业看,材料和建筑企业披露表现最好。对于11项建议披露内容,材料和建筑企业在2020财年的平均披露水平为38%。保险业披露水平显著提高。2019~2020年,保险业的平均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提高了11个百分点。目前,在风险管理流程披露方面,领先所有行业至少15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欧洲仍是披露方面的领先地区。从2020年开始,在所有被评估的欧洲企业中,有一半企业达到了11条建议披露内容的平均报告水平。自2019年以来,欧洲企业的信息披露平均水平提高了15个百分点,比排名紧随其后的地区领先了16个百分点。

四是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将TCFD建议纳入政策法规。迄今已有12国(地区)和数十家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正式表示支持TCFD建议。英国、瑞士、日本、新加坡、巴西、新西兰、欧盟和中国香港地区发布了按照TCFD建议进行报告的政策要求,作为法规强制执行披露。中国监管机构鼓励中资金融机构支持TCFD,同时不断完善中国的气候信息披露体系。2021年7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气候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银行在2023年年中之前首次披露,最晚于2025年完成与TCFD一致的披露。

五是国际组织相继发布支持TCFD建议的公开声明。多个致力于制定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国际组织表示计划采用TCFD建议,促进全球气候相关报告实践的统一。许多组织已发布了官方声明,将TCFD建议作为国际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依据。2021年7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了《应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路线图》,提出应对气候风险和促进气候相关政策国际合作的计划。该路线图强调,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其他机构承诺使用TCFD建议框架,提高国家和区域气候信息披露政策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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