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2022:全球可持续金融政策盘点

2022-2-10 11:24 来源: PRI负责任投资原则

  当前,人们正在对气候危机、持久且明显的社会风险以及日益突出的全球治理问题(如逃税)形成共识,金融在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上发挥的作用也因此受到持续关注。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的建立意味着全球开始努力解决标准化ESG数据问题,该问题一直是负责任投资的长期障碍。

  此外,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编制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初稿,分析了《欧盟可持续分类方案》(简称“欧盟分类法”)和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旨在提高分类法的可比性和未来的互通性。PRI法规数据库显示,世界各地新出台或修订的政策文件迎来了比前几年更高的高峰。

  欧盟:面临阻力,但政策发展依然领先

  欧盟在2021年上半年取得了巨大成就,发布了更新的可持续金融战略,以明确到2024年的政策议程。《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提案也得以提交,并得到了投资者的大力支持。同时,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开始起草关于气候的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欧盟委员会还发布了重要公告来厘清受托人责任相关规则。另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则是通过了关于气候问题的欧盟分类法第一授权法案(DA),这意味着投资者和公司可以根据欧盟分类方案进行报告。

  随着政治压力的增加以及2021年底宣布的实施延迟,各项进展出现停滞。PRI对欧盟委员会及成员国的政策制定者开展参与,希望维护欧盟分类法的科学完整性,并针对欧盟将天然气和核能纳入可持续活动的举措提出了替代方案。此外,可持续公司治理(SCG)倡议经历了第三次推迟,目前推迟至2022年3月。最后,欧盟委员会确认进一步推迟《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的披露日期,这意味着2级披露将在2023年1月1日才开始适用。

  在2022年,投资者可以期待CSRD的进展,以及EFRAG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第一套可持续报告标准的提案。委员会还应加强其在尽责管理方面的雄心,为投资者提供具体的指导方针,以补充这个关键的缺失环节。可持续金融平台(PSF)也将发挥关键作用,预计将在第一季度发布与欧盟分类法(四个其他环境目标、分类法扩展和社会分类法)有关的三份最终报告。

  英国:推行政策改革

  作为COP26和七国集团的东道主,英国于2021年推行改革,以实现可持续投资,并与2050年的净零排放相一致。

  2021年英国政府发布的《绿色金融:可持续投资路线图》提出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长期雄心。路线图第一阶段的重点是提升金融决策者接收信息的质量,并将在2022年就路线图实施进行进一步磋商。

  在英国,规模超过50亿英镑的养老基金现被要求按照气候变化法规进行报告。英国还宣布了关于强制性企业气候披露的新立法。鉴于英国正试图兑现其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承诺,正在开发的绿色分类法将补充实体经济政策的变化(如:2030年禁止销售汽油和柴油车;“绿色工业革命的10项计划“等)。

  在2022年,投资者可以期待英国政府就绿色分类法的环境目标“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英国技术筛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随后,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将在2022年第二季度就可持续披露制度(SDR)进行咨询。从2022年10月1日起(取决于咨询结果)政府将要求职业养老金计划在TCFD报告方面更进一步,引入报告与巴黎接轨的要求。在今年年底,我们可以期待会计准则委员会(FRC)发布关于根据《尽责管理准则》对签署方进行分级的建议,以及过渡计划工作组的最佳实践报告。

  美国:重回正轨

  美国在2021年初重新加入了《巴黎协定》,并制定了一个非强制约束的、有抱负的2050净零目标。拜登总统通过行政命令呼吁联邦政府在设置预算、采购和签约时充分考虑气候金融风险。由美国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领导人组成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发布了一份报告,称气候变化是一项日益增长的对金融稳定的威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Gary Gensler正在推进一项促进股东权利和积极所有权的议程,并准备在明年初发布两项规则,以提升发行人的气候与人力资本信息披露。

  美国劳工部于一项关于撤销特朗普政府行动的规则意见征询于近期结束,并明确规定在整个投资过程和行使股东权利时应考虑气候和ESG因素。(特朗普政府曾阻止退休金投资纳入ESG因素,并限制通过代理投票提升ESG考量。)

  2022年将是美国负责任投资的关键一年。虽然国会在负责任投资和气候变化方面的行动可能有限,但监管机构正准备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允许在投资决策中进一步整合ESG因素,并开始围绕金融市场对ESG的应用制定规则。

  中国:从碳中和到更广泛的可持续投资

  虽然碳中和仍然是核心议题,但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更广泛的负责任投资领域表现出更多兴趣,包括生物多样性、循环经济和共同富裕等议题。

  中央政府已经采取了系统的“N+1”体系来指导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包括高层指导意见和详细行动计划,并在7月正式启动了全国碳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生态环境部分别发布了投资者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法规,中国人民银行还共同主持了20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制定了20国集团可持续金融路线图。

  中国已经作出了雄心勃勃的气候承诺,接下来将需要采取更有力的、与国际接轨的政策行动,以期建立健康的负责任投资生态系统。投资者ESG信息披露仍然是最迫切的问题,不过在进一步研究之前,相关要求可能仍然遵从自愿原则。投资者也非常需要关于ESG整合和管理的明确政策指导,以提高被投资方的可持续发展绩效,并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SDG)的投资影响。

  在2022年,预计银保监会将加大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ESG投资推广力度。我们也期待金融监管机构采取联合行动,为机构投资者制定明确的ESG整合和管理要求。生环部将领导气候投资和融资工作,与地方试点合作探索未来的支持政策和评估机制。

  日本:发展气候与可持续金融政策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推出了绿色增长战略,包括五项政策措施和十四项行业行动计划,以使其国内产业与2050年碳中和目标相一致。经济产业省还与金融厅(FSA)和环境部一起成立了转型金融工作组,并联合发布了针对债券和贷款的《气候转型融资基本准则》。

  在企业方面,金融厅和东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日本的《公司治理准则》和《投资者及公司参与准则》。外务省还发布了《国家商业和人权行动计划》。

  金融厅还成立了可持续金融专家小组,讨论可持续金融政策的未来方向,包括ESG产品和公司披露。专家小组的最终报告涵盖了对企业披露、加强市场功能和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的建议,并指出了下一步可行的改变。经济产业省还成立了两个工作小组,为更好的企业披露和投资者对话制定指导方针,重点关注可持续发展的转型。

  2022年,新的岸田政府预计将公布清洁能源战略,包括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日本能源结构中比例提高一倍的路线图。此外,东京证券交易所将于今年4月把当前的股票市场重新划分为三个板块(主要市场、标准市场和增长市场)。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准则》,在主要市场上市的公司将被要求根据TCFD的建议,以遵守或解释的方式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虽然这些都是向前迈进的重要步骤,但鉴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投资实践和监管都在快速加速,日本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将需要快速从讨论小组转向具体实施,以跟上全球快速发展的步伐。

  澳大利亚:整体落后但仍有进展

  整个2021年,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和储备银行(RBA)一直在谈论气候变化的宏观经济影响和对金融稳定的影响。APRA在11月发布了第一份针对银行、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综合指南。

  然而,政治分歧对澳大利亚金融决策纳入ESG因素的进程有所阻碍。2021年12月底澳洲贸易和投资增长联合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提供了13项建议,将有可能限制金融机构从高排放行业撤资或参与协作尽责管理的能力。目前仍不清楚澳大利亚政府是否会接受任何建议。此外,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代理建议透明度的法规,可能会阻碍咨询顾问向养老基金提供关于上市公司ESG问题的独立建议。

  在2022年,我们期待澳大利亚监管机构和财政部采取进一步措施,强制执行与TCFD相一致的气候信息披露。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财政部和储备银行打算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SR)基金会就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基线进行参与。同时,金融监管机构理事会计划研究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的全球发展及其对澳大利亚的影响。预计这些监管机构将考虑制定一个与国际发展保持一致的澳大利亚具体分类标准。

  当前,全球金融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普遍承认,需要将金融政策框架与可持续性问题联系起来。投资者越来越希望了解和管理其投资决策对实体经济、就业、生计和环境的影响。

  PRI旗舰项目“为实现可持续性影响而投资的法律框架”(A Legal Framework for Imact)为政策发展提供了基础,旨在支持上述思维并将其纳入主流。随着世界顶级经济体努力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如净零排放目标),投资者可以预期,这些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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