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实施可能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
碳关税是指针对隐含二氧化
碳排放的进出口商品征收额外的关税。2019年12月,欧盟发布《欧洲绿色新政》计划在欧盟区内实行碳关税,主要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减少碳泄露和碳转移,防止产生对环境不利的“逐底竞争”。具体而言,不仅防止欧盟高碳排放的企业向
减排政策宽松的地区转移,而且预防高排放低价格的进口商品冲击欧盟
市场和产业。2021年7月,欧盟提出了一揽子环保提案,对碳关税制度实施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提案内容,欧盟计划从2023年起实施碳关税,于2026年起正式对欧盟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关税,届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宽松国家和地区进口的
钢铁、
水泥、铝和化肥等商品额外加征碳关税。未来碳关税的落地将对我国出口竞争力、进口成本、经济增长等带来挑战和冲击。
一是“碳关税”可能减少钢铁和金属制品等出口份额。碳关税一旦实施,使得征税对象商品的价格“变贵”,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采用2020年我国出口数据做基础分析,在加征欧盟碳关税的重度压力下,我国受影响的出口规模约为1.1万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42.1%。如果仅对高碳行业征收取碳关税,受影响的出口规模约为4550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17.6%。基于欧盟WIOD投入产出数据2000-2014年的数据,通过采用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测算发现,欧盟碳关税的实施将使我国出口份额下降0.3%,对我国出口冲击最大的三个行业为机械设备、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
二是高排放强度是我国未来承担较高碳关税的主因。根据碳关税的计算公式可知,碳关税额的高低由碳关税进口税率、进口品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进口品碳排放强度三个因素共同决定。其中碳关税进口税率、进口品数量,这两个指标由进出口客观情况确定,进口品碳排放强度则由出口国的生产技术决定。2020年我国对欧盟出口产品的平均碳排放强度为0.89千克/美元,而欧盟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平均排放强度仅为0.28千克/美元。由此对比可知,提高生产技术并降低碳排放强度是未来减少我国碳关税成本负担的重要手段。
三是“碳关税”可能提升我国先进技术的引入成本。实行碳关税后,国内生产企业为与国际市场接轨,出口生产商需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低碳技术及生产工艺,致使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高企,可能会压缩外贸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利润空间。例如,在中美贸易战中,美国通过提升碳排放强度要求以及实施相关碳排放标准,使得我国的部分机电、电子等产品因未能达到美国标准而退出市场。这些机电类商品若要成功出口美国就必须引进发达国家的相关减排技术和设备,从而将会增加成本。
四是“碳关税”可能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压力,但影响程度有限。通过采用全球多区域静态一般均衡模型,测算并模拟碳关税对我国的GDP影响,发现欧盟碳关税对我国整体GDP影响系数为-0.01%,与东盟GDP影响系数-0.01%相同,远低于对俄罗斯-0.05%的影响系数。欧盟碳关税上涨幅度有限,对于以俄罗斯为代表的高碳原材料出口国的影响更显著,我国对欧盟出口则以劳动密集型和机电类终端品为主。欧盟碳关税针对全球所有地区实施,不同于中美贸易摩擦期间美国实行的针对性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