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转型的原则要求
根据国家“双碳”目标,我国能源转型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2030年前为碳达峰攻坚期,2031-2050年为碳
减排加速期,其中2031-2035年可能会是一个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但略有反复的平台期,2051-2060年为
碳中和决胜期。能源转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早启动、准研判、稳推进,确保安全实现既定战略目标。
(一)首要是确保能源供给安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能源供给安全是能源转型的首要目标和重要前提,保障能源供给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目前我国能源面临敞口式消费风险。2020年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在73%和43%左右,且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对能源消耗的依赖性高,面临的国际形势复杂严峻,阶段性结构性
问题突出,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更为敏感,更加需要稳定能源供给。能源转型发展是一个复杂艰巨的过程,要坚持系统观念,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正确处理减碳和发展、短期与中长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化石能源要为新能源发展“让路”,逐步从基础能源转变为碳中和时代的补充与备用能源。但未来一段时间油气行业仍要全面贯彻增储上产的要求,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多元开展国际合作,保障能源供给安全;新能源产业要因地制宜加快开发,提高技术标准,降低系统成本,实现安全可靠的能源替代。
(二)关键是要稳妥有序推进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能太慢,否则会被先进国家拉大差距,但也快不得,要稳中求进。未来十年是能源转型的关键期,碳达峰不是要“冲锋”,更不是“加速下坡”。当前,全球宏观经济发展不稳定性明显增强,能源系统均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能源技术路线多样、成熟度各有差异,“大干快上”的运动式做法将导致能源系统的安全性风险。方向坚定,“小步快跑”“边走边看”才能为技术突破预留足够空间,兼顾技术迭代与路径优化,避免“包袱多”“转道难”。
经济发展模式要逐步转向循环经济和共享经济,坚持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强化脱碳产业和技术等重要抓手,实现更高经济增速、更清洁生活环境。
一是节约能源资源,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要牢固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能优先的理念,加强工业、建筑、
交通等重点领域重大节能工程、技术攻关,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加快节能增效改造,完善节能低碳激励
政策,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能源消费主体节约用能,形成节能社会文化,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二是优化产业与用能结构。优化用能结构,鼓励清洁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推进煤炭、油气清洁高效利用。升级产业结构,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盲目发展,产品向高端化、高值化升级,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
碳排放。
三是加快负碳技术推广应用。碳增汇与
碳减排同时并举,加大负碳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大力推进CCUS、空气直接碳捕集、造林与再造林等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巩固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发展海洋碳汇,提高碳汇增量。
四是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法律
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监测、报告和核查(
MRV)体系,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有序带动全社会各行业减排。积极借助绿色金融手段,通过开展绿电交易、绿色
认证、
碳金融等,从投资端、融资端和生产端共同发力,完善
市场化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