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
碳排放核算指南数据,一吨无烟煤理论热值为24.45GJ,单位热值含碳量为27.49 tC/TJ。按照氧化率缺省值94%来算,用无烟煤产生1GJ的热量大约产生0.101吨的碳排放,如果这个煤用锅炉来产热,还得考虑锅炉的热转换效率。如果按照锅炉热效率90%来算,生产1GJ的热力大约排放0.112吨的碳排放。如果采用烟煤,这个数字则是0.107。
对数字敏感的朋友会发现,这其实就是热力排放因子0.11 tCO2/GJ的基本参考。直白地说,0.11 tCO2/GJ就是用煤炭烧蒸汽/热水的排放因子。如果燃料换做天然气,那么排放因子将会是0.062 tCO2/GJ,这个,则是上海市新调整的热力排放因子的由来。
前不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该《通知》将
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原来的0.788 tCO2/MWh调整为0.42 tCO2/MWh, 热力排放因子由之前的0.11 tCO2/GJ下调到0.06 tCO2/GJ。
我们可以看出,电力和热力排放因子的缺省值的下调幅度都非常大,基本等同于腰斩,至于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就是调整后的排放因子更符合实际的排放情况。
我们接着前面的热力排放因子说起,根据我前面的分析不难得出,修改前的热力排放因子0.11 tCO2/GJ基本是按照燃煤锅炉的碳排放情况来算的。而上海地区除了部分热电厂外送热力用燃煤以外,其它的热力来源基本不来自燃煤锅炉。我这里没有相关数据,但大概率是燃气锅炉占绝大部分,还有小部分是生物质和工业余热锅炉。
所以结论很明显,调整后的热力排放因子更符合上海地区蒸汽碳排放的实际情况。
而关于电力排放因子这块,其实一直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实际上整个中国电网的主网无法从物理层面上隔离开来,如果按照无法区分就摊大饼的方式,那么中国应该只能有一个全国电网排放因子。但又因为中国实在太大了,地区之间的电力调度还是分了几个大的区域,尽量实现区域内供需平衡,所以我们人为地分出了六大区域电网,后来又搞过省级甚至市级的电网排放因子。但省级和市级其想看做相对独立的电网实在太牵强,所以没怎么推。后来我国主流使用的电网排放因子还是六大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而我国
碳交易试点地区在采用电力排放因子方面则是五花八门,有采用区域的,有采用省级的,甚至早于我国电网排放因子发布就启动的
深圳碳
市场采用的是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的OM值。上海作为碳交易试点地区,则采用的是自己算的省(市)级电力排放因子。怎么说呢,其实采用什么样的电力排放因子对于
碳市场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控排企业不可能通过降低电网排放因子来降低自身的排放,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谁也不比谁更有优势。只是上海碳市场的总体体量可能会瘦身不少,毕竟大家的排放都低了嘛。这里的重点在于:
无论你采用什么样的电网排放因子,这个因子数值到底是变还是不变?
一直以来,无论是试点地区,还是全国重点企业的碳核查,电网排放因子在初次确定以后都没有几乎没变过。其原因我在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什么还不更新?中也分析过,我国的碳市场在顶层设计中没有考虑电网排放因子降低对配额发放的影响。如果每年更新电网排放因子,可能会让一些企业躺着就完成了履约。举个极端的例子,按照清华大学对我国电力清洁化的总体规划,全国的电力排放因子极有可能在2045-2050年间变为0,2050年后电力排放因子甚至可能是负的。所以对于那些纯用电的企业,无论用电量多大,他们即使不做任何努力都可以在2045-2050年左右实现
碳中和。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所以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在2012年发布后就再没更新。
但是,电网排放因子不更新也有
问题,随着我国电力清洁化的加速,用一度电的计算排放与实际排放偏差会越来越大。还是那个极端的例子,等到我国整个电力系统排放为0的时候,如果还采用2012年的电力排放因子,算出来的排放可能比现在的排放还高(因为用电量增加),那恐怕会让人笑掉大牙。其实现在的电网相对于十年前的电网,其电力结构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变化,采用2012年的电网排放因子根本就不能反映用电的实际排放情况。所以在经过近十年的沉寂期后,上海终于按奈不住,选择了更新。
那么更新后对于碳市场中配额分配的影响怎么解决呢?其实很简单,我们在配额发放的时候提前考虑整个电网排放因子下降对企业碳排放造成的影响就行了。上海这次电力和热力排放因子的降幅非常大,如果按照更新前企业的排放量来定配额,那么市场将会出现大量的配额富裕。所以《通知》也明确了今年的配额分配方案也会根据排放因子的下调而大幅调整。
那么上海这么干了后,其它地方是否跟进?这是我们要重点关注的事情。一是全国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及其它碳交易市场会不会跟进。二是这种排放因子的更新会不会常态化。
对于第一点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也就是那个2012年的区域电网排放因子会不会更新。但要注意的是,最新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中,已经舍去了区域排放因子的说法,而是统一采用一个缺省值0.5839tCO2/MWh(这件事发生在上海更新排放因子前面,所以也不排除上海是看到这个排放因子更新了他才跟进更新的。)不排除今后可能会有废除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的可能。所以我建议如果上述指南正式发布,那么一般场景下的用电排放计算都可以用这个最新的全国统一电网排放因子不再用2012年的那个区域排放因子。
而对于其它碳交易市场,我想可能已经有些地方早就想更新了(比如还在用OM因子的深圳),奈何国家一直都不更新,也只好按兵不动,现在有出头的了,如果没出什么问题那自然就会跟进。
对于第二点就需要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才能验证了,我的判断是电网排放因子每年更新本身就不是个事,之前没更新有各方面的原因,但只要更新一次,这些问题就都不再是问题,也有很多国家每年都会更新自己的电网排放因子,所以我想电网排放因子每年的更新大概率会常态化。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对这次上海排放因子更新的理解和一些猜想,未来剧情发展可能根本不按我的剧本走,所以各位看看就行,不要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