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中欧气候治理合作的平衡点 尽管中欧合作基础深厚,且都具有强烈参与并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意愿,但双方的气候能源基础其实各不相同
欧盟在
减排领域扮演了先锋角色,在环保氛围浓厚且绿党在欧盟及成员国民众支持度极高的情况下,欧盟率先提出2050年实现“
碳中和”目标。在德国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国任期于2020年12月结束前,欧盟成员国同意将2030年的气候减排目标提高到比1990年至少减少55%,这一目标也成为“欧洲绿色协议”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还提出以《欧洲气候法》为核心的立法建议,确保成员国能够迅速实施。但经过各种测算,欧盟委员会意识到根据现阶段基准情景,距离实现这两个目标仍有很大差距,必须调整现行气候
政策框架才能保障目标实现,于是2021年7月欧盟又重磅发布包括能源、建筑、工业及
交通等在内的12项更为积极的系列举措——“减碳55”一揽子计划(Fit for 55 Package)。不过欧盟“热情”的治理姿态与行动遭遇了这个寒冬的能源危机,天然气与电价涨幅均超过历史最高记录,同时天气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供应不稳定,乌克兰危机又为未来的能源安全投下了更多阴影。能源供应
问题不仅加重了民众的负担,也加剧了欧盟内部对自身能源安全的忧虑。
与“先行者”欧洲具备较完善的制度建设与经济和民众基础的情况不同,中国的能源结构仍高度依赖煤炭等化石能源,如何协同经济增长和减排是摆在面前的现实
难题。在实现双碳目标的政策体系建立之初,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总体到行业自上而下的减排路径设计。同时也需要各方加强对减排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正如2022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要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看待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意义,这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的事。
尽管起点不同,中欧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却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与困难。例如,欧洲刚刚遭受了极端天气带来的
电力需求飙升和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给不稳定之间矛盾突出的问题;中国也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出现可再生能源电力供需不平衡以及局部地区“拉闸限电”的问题。因此在间歇波动的可再生能源在电网中占比逐步提升的同时,如何保障电力系统的持续稳定性,是中国和欧洲都要解决的问题。此外,欧洲各国能源禀赋不尽相同,转型速度快慢不一,很难一蹴而就;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资源差异大,经济水平参差不齐,转型路径也不能一概而论。另外,尽管欧洲在能源转型的道路上起步较早,但独自承担技术创新困难重重且成本高昂,更不用说其复杂的外部边界和与邻国“纠缠不清”的政治关系可能存在的干扰。
因此,中欧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存在既可以互相补充,又需要相互借鉴的情况,全球气候治理绝不可能“一家独大”。在共同摸索与合作中取得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共赢模式,成为中欧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最优选择,其中合作平衡点应该更多聚焦于“求同存异”,即排除现阶段无法谈判协商的议题,优先设定如贸易倡议和新技术发展等在内的国际合作事项,继续深化已有合作机制,通过包括储能和能源数字化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与技术、电力
市场和绿色金融等更具体的能源转型项目,启动意义深远的快速去碳化,既要科学合理“淘汰” 化石能源,也要继续坚定发展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