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和碳边境税仍是焦点
能源现实是残酷的,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实现减碳目标,退煤已经成为国际普遍趋势,不仅欧盟多国陆续宣布退出燃煤发电,中国也承诺“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并明确表示不再投资新建境外煤电项目,明确了控煤将是中国减少
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中的主要手段。但事实上,全球煤炭消费仍持续走高,疫情后更加如此,经济快速反弹和寒冬取暖需求推动下,由于在能源结构上煤炭占比过高,包括波兰在内的欧盟数国及亚洲地区很难快速摒弃对煤炭的依赖。
可再生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在全球范围内呈上升态势,然而无论是速度还是能力都还不能充分满足整体能源需求。即使欧洲仍有潜力进行更多投资,欧盟包括德国也必须持续加大天然气和氢能等能源进口以满足实际需求,且欧洲内部的能源转型取决于技术解决方案,但金属、稀土和相关原材料和技术部件的复杂供应链提高了创新难度,这也意味着需要在能源生产和供应等领域领域建立新的伙伴关系。
此外,鉴于欧盟委员会提议从2026年起对进入欧盟
市场某些碳含量高的能源密集型商品征收碳边境调整税,中欧气候治理合作中贸易
政策谈判也面临更加明显的障碍。所谓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是“减碳55”一揽子方案中的一部分,主要基于欧盟境外产品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含量而设定,根据碳含量对进口产品实现碳税收费。虽然碳边境税可以有效缓解欧洲企业由于2030年55%气候
减排目标而面临的成本上升
问题,使其免受进口造成的竞争压力,但却会损害影响中国对欧盟的进出口贸易,因为该机制所涉及的进口产品,如
水泥或
钢铁等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国,直接导致对欧贸易出口成本大幅升高。
最后但也是最重要的判断
中欧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合作机遇与困难并存,长远看更为乐观的合作态势是明确的。但当下全球气候治理多边合作的推进或受到经贸、技术等领域各国间竞争与对抗氛围的负面影响,中欧双方也需要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双方乃至中美欧三方沟通合作的平台与窗口,平衡大国间的竞合关系,从而实现各自的气候雄心与目标。
随着美国重回全球气候治理的队伍,中国必须避免出现竞争与冲突带来的“争议”,否则努力争取得到的全球气候治理主导权将“拱手”让给美国。在此基础上,中欧应尽可能将气候变化合作与其他议题独立开来,树立大国气变合作中搁置争议、务实合作的典范。一方面,欧洲需要看到中国的减排雄心是有坚定改革步伐作为支撑的,从实际出发开展与中国的气候合作。同时,欧盟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者,应与中国共同努力,推动落实《格拉斯哥气候协议》成果,消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缩小和其他应对气候变化国家间的鸿沟。
另一方面,中欧双方应持续深化已有高层对话等合作机制,在能源转型路径选择、
碳市场建设、能源转型技术创新、特别是欧洲重视的储能和能源数字化技术等领域,双方继续政府、智库和专家间的深层次多元合作,共同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承担更多领导责任,将有效的合作成果外溢至全球气候治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