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需要在做好气候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021年7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要先立后破,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金融体系要做好气候风险管理,用好压力测试这个气候风险“监测器”和“仪表盘”,合理把握“立”与“破”的节奏和力度,处理好发展和
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支持实体经济平稳、有序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气候风险管理架构,将气候风险纳入公司战略和偏好管理。一是将气候风险管理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评估气候风险对金融机构业务的中长期潜在影响。二是将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三道防线”职责分工,将气候风险因素融入风险管理全过程。三是将气候风险纳入投融资业务全流程,加强投融资分类管理。四是丰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实践,前瞻性指导投融资结构调整和风险防控。强化气候风险数据收集,夯实气候风险分析基础。气候风险相关数据测量和估算的专业性较强,需要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数据的可靠性、可得性,以及核算方法的一致性。人民银行正在探索开发金融机构
碳排放和
碳减排核算方法,金融机构也要提高气候风险数据管理意识和能力,做好宏观气候和
政策数据、微观碳核算和财务数据、ESG数据等气候风险信息的归集与整合,建立气候风险大数据,不断提高气候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做绿色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实现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等标准的国内统一和国际接轨。二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在内的专业化、综合性产品和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三是充分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大对清洁能源、
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做小微和三农绿色低碳转型的“放大器”。金融体系要深刻分析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内在联系,对二者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找准绿色金融标准和规则与普惠金融发展的结合点,深化两者的融合发展实践。同时,要加快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破解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信息不对称
难题,利用数字技术盘活绿色资产,推动环境信息披露,降低普惠金融成本。加强转型金融研究与实践,做高碳行业转型升级的“稳定器”。金融体系在管理气候风险、发展绿色金融的同时,要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和传统高碳行业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现状,正确看待碳排放密集型
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绿色低碳转型的融资需求。在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基础上,加快确立转型金融标准,明确符合转型特征的活动分类及其技术指标,鼓励金融机构设计推出更加丰富的转型金融工具,加大对传统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实现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对我国经济金融事业而言,碳达峰、碳中和既是全新的约束条件,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契机。金融体系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不断提高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的基础上,以系统思维有序、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