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制的产生背景

2014-10-3 23:37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人类发展需求的无限性、环境污染的制约性,经济发展与环境容量的不相适应性等问题困扰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环境税制产生的根本原因。环境税制最早于1909年在英国出现,但仅是环境税的雏形。20世纪50年代以来,工业发展带来严重的污染问题,引起人们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20世纪60年代初,世界经济学界着手研究“绿色经济”问题,税收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赋予了新的职责。为了从根本上使环境保护得到长远的保障,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开始进行“绿色税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环境税制的目的,不再局限于按“污染者付费”原则筹集环境治理资金。环境税制的目标扩展到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等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实践,在实施环境税制度较早的OECD国家,已形成了一套复杂的环境税体系,已开征的环境税种类达十几种,包括碳税、硫税、汽车燃料税、轻型燃油税、电力税、气候变化税、煤炭焦炭税、航空燃油税、发动机交通工具税、废弃物最终处理税、包装税、水资源税和采矿税等。

       OECD成员依据本国实际,其环境税制都是选择几个税种组合实施,大多国家选择了五种以上,而丹麦、挪威、芬兰和瑞典等北欧国家实施的环境税种类超过了八种。伴随经济全球化及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保护在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受到重视,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的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征环境税(或称生态税),或对原有税种进行“绿化”使之具有环境保护功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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