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能否实现碳中和的前提是找到准确的温室气体基准线排放量。我们在《报告》中看到,2018年估算的北京冬奥会实际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63.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21年这一数字调整为130.6万吨。在确定基准线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难点?如何解决?
北京冬奥会在进行碳核算时,对范围三排放的预估是一个难点,因为范围三涉及整个供应链以及所消耗物料隐含的
碳排放。以场馆建设排放为例,2016年开始着手制定方案时,我们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就是所有奥运会场馆的建设方案都还没确认。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奥运会一般是根据建设投资金额来折算碳排放量的,但是这种方式很难做到准确衡量,也因为涉及到汇率、资金的时间价值等
问题在国际上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我们决定用实物量来估算,但由于当时的场馆建筑方案没出来,所以在进行初始基准线排放量核算时尝试用建筑面积作为活动水平的表征指标,对北京几个冰上场馆的能耗情况进行调研,以此估算场馆从建设到运营的全周期碳排放。当然,在实际排放量核算时,随着场馆建设方案明确并完成了建设过程,我们对初始基准线排放量核算
方法学进行了改进,选择用建设过程中的实际物料消耗和能耗作为活动水平的表征指标,这样可以进一步反映实际的排放水平。
另一个
难题就是排放因子的标准采用。在制定基准线的过程中,我们要和国际上的
碳中和方法学保持一致性,但考虑到每个区域在能源气候、可再生资源禀赋的差异,又必须要保留适度灵活性。考虑到国际奥委会采用的排放因子标准是以经合组织国家数据库为依据,不符合中国国情,所以在和国际奥委会讨论后,我们对排放因子进行了本地化处理,比如中国境内的活动就优先采用中国的国家标准或者北京的地方标准,没有国内适用标准时则采用国际奥委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