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中,存在哪些认知误区,要避免走哪些弯路?
潘家华: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要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更要清晰我国“风光无限”的
电力潜能、资源优越的巨量水能和丰富可用的生物质能。总的来说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颠覆性技术革命成果的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成本;二是要压缩能源需求总量,提升能效;三是发展范式的变革、制度的创新。有几个弯路是要避免的:
如,在国家电力部门尚没有能力全面消纳零碳电力而分布式、局域网技术尚未得到普及的情况下,片面强调零碳方案、大搞零碳行动计划,大干快上,甚至把森林砍了发展光伏,这样不切实际,反而得不偿失。又如,把森林
碳汇作为碳中和的灵丹妙药,指望栽树实现碳中和。绿色植物碳是气候中性碳,种树不在于碳汇,更重要的是在于生物质能,在于生物多样性,在于生态系统功能,不能从根本解决气候灾性碳
问题。
化石能源投资额度巨大,资本高度密集,经济回收期长,短则25年,长则超过50年。如果按35年经济寿命,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现在就禁止全部化石能源项目的立项,更不用立即淘汰关停尚在经济运行期内的相应设施。当然,进一步投资化石能源,则必须要考虑高碳锁定的退出困难。风光水零碳电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
市场挤出煤电,纯电动汽车全面取代燃油汽车而石油需求锐减,高碳化石能源项目的市场风险增加。这就要求我们有一个明确的化石能源有序退出时间表。同时,为了经济、民生安全,煤、石油、天然气,即使到2060年,也还需要一定量的存在。例如德国的碳中和方案,到2050年仍然有600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需要通过碳移除方式加以中和。2060年中国碳中和,不能机械地将其理解为零
碳排放。
“双碳”目标约束下,部分地区如
山西、
内蒙古等煤炭资源省(区),痛点会更多些,弯要转得更急些。但山重水复更有柳暗花明处。传统路子走不通了,反而可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地域广袤,光伏发电比火电更便宜且无污染,发展氢能和其他储能产业,光伏转换太阳辐射能,能够减少地表蒸发、改善生态、扩充牧场,促进投资、就业等。不仅如此,利用巨量廉价风光能,吸引高耗能高占地高风险的重
化工企业落户,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同时,也将释放东部有限土地空间。又如山西,
钢铁机械制造等行业就地转向零碳能源,发展储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能源和生物技术产业,多举共赢,潜力无限。
强化底线思维,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伴生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