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海南省近日获批设立国际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香港金融管理局也已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碳小组,以探索香港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进行
碳交易的可能性。若能推动海南和香港两地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解决当前碳交易定价难、资本吸引力不足和法律不明晰等
问题,不仅有利于海南国际碳
排放权交易中心的发展,也能巩固和发展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中国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现有的“1国家级中心+6区域试点”模式,是中国在“双碳”战略下的初步实践探索,随着2021年7月全国
碳市场开市,各交易所如何谋求独特优势发展将成为新的考验。按照目前交易体量来看,2021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总计成交了4.1205亿吨,约为全国总排放量的4%,而2021年全球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约占碳排放总量16%。
由此差距可见,中国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任重道远。包括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内的中国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未来在发展过程中,至少需要面对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是碳交易定价问题,由于碳价从微观来看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的,从宏观则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那么对碳交易的定价问题,以及由此衍生的准确地测算不同经济主体的碳排放量和碳交易市场涵盖的主体范围乃至合理的竞价问题等将是碳交易中心运行的难点。
第二,是海南省金融基础薄弱,对资本吸引力不足的问题。碳排放权交易实质包括围绕碳定价发展
碳配额回购融资、碳配额场外掉期交易、碳配额质押融资等金融
衍生品交易,是对绿色金融产业的创新发展,而海南省2021年金融业产值422.79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0.3亿美元,金融体量限制了对海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吸引力。
第三,是碳交易领域相关法律缺失,产业管理难度大的问题。碳排放交易涉及一级市场的总额设定和排放配额规则统一问题和二级市场配额垄断、价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约束导致碳排放权交易的权威性和透明度不足,不利于海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推行和整体功能的发挥。
要解决上述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困境,海南或可考虑积极与香港合作。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当前不仅与广州期货交易所碳市场展开合作,未来也将探索联系国际投资者与粤港澳大区统一碳市场以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机会。因此,推动海南与香港的合作符合两地的利益,尤其是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合作。
第一,由于目前全国各碳交易市场未统一交易标准,针对碳定价问题,海碳中心可以围绕海南已有GEP核算试点项目,科学量化绿碳和蓝碳综合价值,接受包括碳配额、核证
减排量(CER)和企业自愿减排量(VER)在内的多种产品交易,在香港完备的计量服务业体系支持下,以与大湾区碳市场统一发展标准为窗口建立符合全球投资人、
碳金融机构和碳交易所互相认可的绿色资产的计量
认证标准和交易认证标准。目前我国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的平均碳储量为1531.8万吨,围绕蓝碳项目经营海碳中心,将发挥海南省林地、农业、深海蓝碳储备的价值,有助于释放准确的碳价格信号,发挥低碳行为更大的经济价值。
第二,是结合香港的优势金融发展经验,香港目前资本市场市值46.8万亿港元,离岸人民币资金池超过8000亿元,在资本管理和资产市场化中经验颇丰,是处理全球75%离岸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全球最大枢纽。通过海南自贸港与香港的区港金融联动和深度融合,可以运用香港离岸金融资源优势培育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通道,完成编制碳交易指数和碳金融主题的ETF产品开发工作,吸引海内外资金和绿色资本挂牌,以资金流打通碳市场的国际建设互联互通,不断提高以碳交易中心为主体的资本市场质量,增强海南碳交易中心对资本持久的吸引力。此外,在支付结算领域,海碳中心可以充分利用好自贸港
政策优势,在香港支持下利用CHIPS支付系统、数字人民币等手段提升支付效率。
第三,是做好围绕碳排放权交易的新型环保领域法制工作,运用海南自贸港立法权弥补国内现行碳交易领域的法制缺失,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法律
法规,制定相对完善的包含一二级市场机制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体系,以海南为初步试点再推广至全国,以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同联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营商环境,提高碳排放权交易信息透明度,为企业和投资者参与碳交易消除后顾之忧。
相信海南与香港若能展开上述领域的合作,不仅可以推动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建设,也有助于增加香港在碳排放权市场领域的份额和国际影响力,同时也能为中国各地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