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披露碳排放信息,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
随着中国
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完善,标准化、强制化的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将是大势所趋。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开始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中包括碳排放信息。2022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自愿披露减少碳排放的措施、效果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从国际经验上看,欧盟美国等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例如美国证券交易所委员会2010年颁布的《关于气候变化相关
问题的披露指导意见》、欧盟2014年发布的《欧盟非财务信息披露指令》等。
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促进碳
市场的稳步发展。虽然目前大部分企业尚未纳入
碳市场管辖范围,但碳市场的范围从
电力市场扩大到八大高耗能行业已经是业内不争的事实,未来也可能通过统一碳市场或其他碳定价等市场机制,控制非八大行业减少温室气体。企业需未雨绸缪,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可监测、可核查、可披露的碳账户,稳步纳入二氧化碳排放、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等
碳足迹信息和碳排放配额、绿证和
碳汇等碳资产信息,通过数字化手段推进其控碳行动。已经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的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质量,而未开始碳排放信息披露的企业,则应积极建立内部碳排放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化“被动”为“主动”,未雨绸缪,及早应对未来
政策的强制性信息披露,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为早日实现企业自身双碳目标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