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尝试引领“反洗绿”政策
今年2月,欧洲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其未来三年的工作路线图,把“反洗绿”作为其重点工作计划之一。这项
政策预计会把金融监管范围扩展到投资活动的全部上下游环节,包括投资管理、投资服务、发行披露、指数、评级、交易以及金融创新等。欧盟在出台可持续金融三大支柱性政策,即2020年推出的可持续经济活动分类方法(EU Taxonomy)、欧盟气候基准规定(EU Climate Benchmarks Regulation )以及2021年推出的《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 SFDR)后,继续深化可持续金融政策,开始尝试规范可持续金融的上层建筑。
图片来源:欧盟委员会2021年7月发布的《欧盟可持续金融策略》
该路线图提出将在未来对不同类型的“洗绿”行为进行明确定义, 从较为常见的基金产品环境标签错用
问题,到更加基础的数据质量问题,以及不同基金产品之间的可比性问题等。其他针对“洗绿”的工作内容还包括建立监管案例库,建立与
市场主体沟通的问卷和指南等辅助机制,并协调欧盟各国监管部门进行属地化政策调整等。这意味着欧洲正在全球范围内最先尝试建立规范绿色投资活动的
法规体系,并以市场容易理解的“反洗绿”名义推动政策制定进程、设立具体负责的合规部门。
然而,这份路线图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尽职调查方法有待完善,基础数据获取尚不够透明,这些都将最终影响被监管主体可持续类投资的真实性和监管的有效性。此外,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甚至可能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自身的结构性变革,以应对可持续金融所推动的金融体系革命。总之,这是欧洲金融管理局就当前情况对投资领域量身打造的监管办法,这一办法还在持续讨论和更新中,它的推行过程将会在世界范围内起到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