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金融交易亟需法律“正名”
经过10多年的
市场实践摸索,中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21年7月16日全国统一的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时,初期纳入的2162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就覆盖了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在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后,2021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也将“有序发展
碳金融”列为落实“双碳”战略、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一项重点任务,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
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但是,
碳交易和碳金融活动,本质上属于转让/买卖交易和担保等基础商事法律行为,均事关市场主体的实体权利,因此只有以有相对完善法律制度为基础方可规范有序开展。国外
碳市场发展的经验也表明,碳排放权交易不仅要以准确、完善的科学数据为基础,同时还要有坚实、健全的法律保障。如前所述,目前中国碳市场相关
法规体系存在效力等级低、规则不完善、各地实践操作和规则不统一等
问题,这客观上会制约中国碳市场的健康发展,亟需完善。
按照《立法法》原则,一般只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才可以设置公民、法人的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现行有关碳交易和碳金融活动的规定均为生态环境部或国家发改委的部门规章和试点省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因此,中国应尽快通过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立法,明确碳资产的法律属性,并对权利取得、登记、交易(包括担保)、核查、评估等全部环节予以完整、统一的规范,从而明确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发挥法律作为“定分止争”的基础作用,成为碳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定海神针”。
好在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中国“双碳”战略的顶层设计文件——《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不仅明确了中国“双碳”战略的路线图和实施路径,其中还特别提到要“健全法律法规。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律,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
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中国碳市场一定会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蓬勃发展,不仅持续“开花结果”,而且“今年花胜去年红”,前景可期。
作者为缪剑文、杭艺文、余童璐,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