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国际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尽管美国一直不断弱化CBDR原则,并试图利用“B3W”计划在海外基建领域与中国展开激烈竞争,中国都应保持不卑不亢的行动姿态,进一步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并通过多边和双边机制积极推进国际气候合作。
一方面,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的目标和原则,坚持维护CBDR原则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推动国际气候资金承诺,使国际气候机制朝着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资金
问题一直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关切,联合国气候变化哥本哈根大会早已明确发达国家每年出资1000亿美元用以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但时至今日气候融资问题仍悬而未决。相比之下,中国长期以来努力推动发达国家兑现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支持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
难题,当前还将进一步推动全球碳价体系的多边谈判,反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加速绿色低碳转型。
另一方面,中国应加强多边和中欧双边互动,来减轻美国对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打压和冲击。2021年2月和9月召开的两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已在清洁能源转型、促进国际气候资金承诺、发展碳
市场等方面达成深度合作的共识。面对拜登政府国内气候
政策的不确定性,中国应进一步拓展中欧气候合作深度,以平衡好中美欧气候治理“三元”结构。同时,中国还可通过扩展南南气候合作空间,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智慧能源系统、5G、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应用(何建坤,2021),并适时制定更为严格的能耗与排放水平标准,以此有效应对美国在海外基建领域对中国的竞争性施压。
作者信息:
向月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张宇宁,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王克(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