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S1草案披露内容
IFRS S1草案要求主体披露其关于可持续相关重大风险和机遇的信息,本准则[草案]规定了,主体需要如何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可持续发展披露要求使用了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一致的框架,但是将其延伸到整体的可持续发展领域,而不再仅仅针对气候。
IFRS S1核心披露内容包括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维度。而涉及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比财务报表报告的信息更广泛,将会包含主体对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以及主体应对它们的战略;
IFRS S1草案披露的核心内容
IFRS S1草案建议,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应与相关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相同。如果报告主体是企业集团,合并范围将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该主体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应使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评估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价值。
并建议可持续相关财务披露应与企业财务报表同时发布,且可持续相关财务披露涵盖的期间应与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相同。披露频次建议为12个月一次。
对企业自身而言,报告主体相同有助于企业更加科学标准地出具ESG报告,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从长远上看,能够加速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改革,提升企业信誉与形象,帮助投资者进一步掌握公司发展的现状、发现其所拥有的优势和面临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