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提高排放标准和排污成本,加快推动建立行业自律体系

2014-10-9 22:2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蔡新华

找问题 两大因素阻碍发展


  找问题 两大因素阻碍发展

  早在16年前,上海就开始探索“谁污染、谁付费”的模式,近年来,在国家提倡鼓励“谁污染、谁付费”的大前提下,第三方治理的市场也逐渐趋向于正规,并走向成熟。目前,上海市第三方环境治理年产业规模约50亿元,约占工业和市政环保投入的1/5。

  对于未来发展,一家环保企业的总经理表示,他能感受到第三方治理逐渐趋于正规,但在这一过程中,需尽快从立法上明确排污单位、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义务。

  据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第三方治理是通过服务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但合同的签订并不会让治污的法律责任转移到第三方治理公司,一旦发生超排等行为,还是会处罚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企业仅需承担合同明确的义务。这一现状让排污企业缺乏安全感,认为反正出了事一样都要被罚,何必找第三方来治理。

  此外,现有的处罚措施不够严厉也影响了排污企业购买第三方治理服务的积极性。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在限期治理期间排放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规定,限期治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假设此期间企业只因“整改不力”而被罚一次,那么其违法成本最高只有10万元,而添置一套治污设备和维护一条完整的治污工艺流程的成本远高于此。

  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治理的成本优势只有在守法的环境下才能成立,当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时,第三方治理的低成本就没了优势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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