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业机构
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我委建立了
节能减碳
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库,2013年共向社会公开推荐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
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等三类服务机构83家,以及
核查员166人。2014年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网上公示等程序,新增26家咨询机构,并根据工作业绩对原83家机构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确定99家单位(能源审计咨询机构50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30家、碳
排放权交易第三方
核查机构19家)及核查员210人,纳入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开推荐,原有名单作废。其中: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核查的企业必须委托本推荐名单中的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进行核查,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应优先委托本推荐名单中的咨询机构。
我委对纳入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库中的咨询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和调整退出机制。各咨询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标准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我委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