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蓝虹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
原文刊登于《改革》2022年1月
摘 要:
碳交易是以碳定价为基础、旨在减少
碳排放的
市场激励机制。《京都议定书》签署后,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的构建成为发达国家实现碳
减排的重要措施。十多年来,国际上以《京都议定书》为基础的全球碳交易市场、以欧盟 EUETS 为代表的国家级碳交易市场以及中国碳交易试点城市等区域减排交易市场的发展,为我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经验。我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的建构,从各地区的试点,到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构,已经历整整十年,在
碳减排和 区域环境目标的实现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在未来碳交易市场发展和制度体系建设中,应重点规避 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中配额超发分配的风险,加速完善碳
排放权交易相关立法,发展多层次碳交易市场,不断创新
碳金融工具。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向碳达峰
碳中和的重要阶段。这意味着,我国碳排放总量大、高 碳发展惯性强的传统发展模式面临严峻挑战。碳交易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形成碳定价机制,因而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十分重 要。从试点市场走向全国统一市场,我国碳交易体系建设虽已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建设还需不断探索和完善。全 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正式 启动,该市场一上线,覆盖排放量就超过 40 亿 吨,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 交易市场。2021 年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1.79亿吨,履约完成率达到 99.5%。但是,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存在流动性严重不足,金融机构参与度较低,碳价还不能完全体现
碳配额的稀缺程度等
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来推动碳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