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促进中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7年3月,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CDMF)开始正式运营。该基金是根据中国政府制定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清洁发展机制
减排项目收益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个人赠款、国务院批准的其它收入组成。该基金由设在财政部的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外交部等部委组成的“基金审核理事会”审核基金支持项目,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提供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支持。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所支持的项)目将重点关注社会效益,特别是那些有助于减少贫困、促进西部地区就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