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额度赋予额度持有人每额度可排放一吨碳的权利。如果作為一项无形资產,碳额度的某些特征却增加了准确核算和报告其价值的难度。
首先,不同於会计中常见的无形资產(如商誉、品牌价值或专有技术),碳额度由监管机构制定,企业可以通过下列各种渠道获得碳额度:
1、以免费或低於公允价值的成本取得监管机构的配额
2、向监管机构竞购
3、直接向其它
市场参与者或通过交易所购买故此,基於不同的因素,碳额度的成本可以从零变化至一个由市场决定的价格。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新因素的產生,碳额度的成本变化程度会更大。
其次,碳额度似乎既有无形资產的特征又有存货的特征。如同其他无形资產,碳额度不具备实物特征。碳额度使用寿命有限,但与典型的无形资產不同之处在於,碳额度不会在使用期限内摊销,而是在期末被监管者回收。碳额度同时具备存货的特征。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把存货定义為具有以下任何一种特征的资产:
(1)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可供出售的资产,(2)在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3)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资产。
监管机构对这两种不同的资產分类都接受,而且目前大部分公司也将持有的碳额度归类为“存货”或“无形资产”。钮进行在线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