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系统化金融支持
一是强化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安排。强化金融领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继续推动建立统一的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形成适用于全国大部分银行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建立国内统一的转型金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参与制定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实施绿色债券
认证补贴制度,鼓励绿色债券
市场发展,为培育和提升
第三方认证机构能力创造良好制度环境,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大力开展金融领域碳核算,完善银行同业信息交互机制。
二是逐步建立可靠高效的碳定价体系。高质量建设全国统一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市场化手段降低全社会碳
减排成本。合理控制碳
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
碳市场流动性,提升碳市场定价效率。提升碳核算能力和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明确登记、交易、结算等各项制度。稳妥推动碳市场强制控排行业扩容。积极研究发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范围。
三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推动发行
碳中和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综合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信托等多样化金融工具,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活动。鼓励发展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风险包容性较大的金融产品,针对性解决高碳企业普遍存在的杠杆率过高和抵押物不足
问题。推广普及绿色投资理念,扩大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引导绿色投资者关注和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活动。
总体看,我国经济增长的底气足、韧性强、潜力大,促进消费和投资增长大有可为,绿色转型稳步推进,有助于较好应对国内外挑战,为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