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碳交易市场离不开金融配套工具的支持

2014-10-10 22:24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据易碳家了解,碳交易的核心是价格,价格是表征产品真实价值的主要方式,真实的价格是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由于碳交易存在很大的政策和商业风险,其市场价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欧盟碳交易市场建立初期的碳价格的剧烈变动事实证明,没有一定的金融配套措施形成稳定的定价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市场价格风险将会严重阻碍碳交易市场制度发展,对于市场价格的判断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进而会影响到市场的竞争性,这样也就使碳交易市场制度对于减排的作用大打折扣。

       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配套工具,特别是金融工具的支持。从厂商的角度出发,厂商抗拒公开拍卖或者标价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权,除了对有偿分配的抗拒心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碳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在对碳排放权的市场价格无法通过市场等金融工具正常定位的情况下,为以备将来自己需要,企业会倾向于囤积剩余的或者是创造的排放权。而形成价格机制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期货机制。因为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并非一蹴而成,交易者数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现货交易大多都是分散的,其价格也是买卖双方私下达成的,企业管理者所能收集到的信息十分零散,而且有时也不能反映市场真正的供需状况。更重要的是,现货交易只能反映交易在某一点上的价格,而不能反映整个价格的走势,这必将影响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而期货市场的建立,可以代表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价格的形成;并且在期货交易中大部分市场参与者都熟悉商品的行情,有相对完整的信息渠道和分析、预测方法,这样形成的期货价格能实际上反映市场预测,因而能比较接近供求变动趋势。期货交易透明度高、竞争多元化、公开化,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

       同时,除了采用期货市场机制起到稳定碳排放权价格的作用,为使得碳交易市场灵活多样化,应把碳排放权作为一般的财产权利推行相应的金融创新制度,这样可使碳排放权融入到经济的多个领域,最终使其起到的减排作用也相应扩大。

       碳排放权质押。碳排放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符合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权利质押的形式。那么如果企业可以把所具有的或者通过购买碳排放权期货获得的未来拥有的碳排放权质押给银行,以申请相应的贷款。这样企业就可以不需要抵押厂房或设备等固定资产来获得所需要的资本,并一样达到获得资本增加研发投入,购买减排设备以获得更多的碳减排额,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使得企业更具活力。

       碳交易保险。有风险的地方必有保险的存在之必要。美国瓦尔多思塔州立大学的Christina Ross 在2007年提出了由气候变化引起的损失的保险问题,系统阐述了法律责任、风险控制、经营策略等系统问题。从她的设想中,我们可以引申到应对气候变化的碳交易制度的可保性问题,其相对前者来讲更具操作性。由于碳期货交易是对未来的产品的交易,所以不管预测再准,防范市场操纵或价格波动的措施再严密,市场经济供需变化、国际政策的谈判结果的改变,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碳期货的价格波动。因此,保险公司推出碳交易保险产品就会成为市场的需要,分散整个碳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碳主题基金。随着碳期货市场的成熟,监管的完善,碳保险制度的建立,碳市场的风险会相对减小,这时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碳期货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例如,建立类似目前证券市场存在的各类基金的碳基金,把普通民众的闲散资金集合起来,通过专业基金经理在碳期货市场上的操作,让民众分享碳市场带来的机会和财富。这样会有两个效果,一是增加了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和活力,也会促使其更加规范;另一方面,普通民众的参与,也会使减排意识融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形成一种社会的合力,这比政府单方面倡导的影响力大得多。

       目前中国金融创新领域存在不足,这是基于我们目前金融市场整体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考虑。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创新必定会繁荣起来。而在碳交易市场里引入这些金融创新将会大大活跃市场交易,相应也能降低风险。因此,建议制定《碳减排权交易法》并引入期货机制,完善其运作和监管的规定。在各地的气候交易所成熟后,选择相对完备的交易所开展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期货交易。同时,随着碳期货市场的建立和逐渐成熟,就可以引入和开发碳排放权质押、碳排放权融资租赁、碳排放权保理、碳排放权保险、碳主题基金等金融制度,使碳交易市场成为一个多样化、丰富的大市场,最大程度发挥其市场的作用,节能减排。

       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领域给中国施加巨大压力,美国甚至提出征收“碳关税”以限制在气候变化领域采取措施不力国家。面对如此形势,中国建立碳交易市场是不可回避的选择,而也只有事先真正解决建立碳交易市场需要解决的问题,才能使整个市场的建立和运作更加有效和安全。

        不同的政策工具根据其理论机理、作用机制的不同,有其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国际政策的发展趋势已经从单一政策向政策组合方向发展。面对国际国内对于减排的巨大压力,我国承担强制减排额度已经不可回避,而采取或者事先试点碳交易制度是解决减排问题最有力的措施。在中国目前这块市场条件还不是很成熟的土壤上要建立碳交易制度应该是政策与制度的组合,在其进行制度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体系和规则、不同政策工具的协调和配套,发挥协同效应。对此,从法律层面确认“碳排放权”的绝对权利属性,奠定碳交易制度客体的法律基础;明确碳交易配额的分配原则和机理,确定碳交易拟制市场的交易前提;建立碳排放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为市场交易提供监督、监管基础,实现制度管控;完善碳金融配套措施,提供制度支持,提升碳交易市场的活力和前景。只有在事前解决以上问题,碳交易市场真正建立运作后,才能有效、可靠、持续地发挥其市场作用,真正实现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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