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市节能减碳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和政府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委建立了节能减碳中介机构库,并实施动态管理。鉴于本市节能减碳服务需求逐步增大,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市发展改革委拟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遴选一批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征集。各机构自愿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综合评定后,纳入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减碳中介机构库并向社会推荐。
二、遴选对象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为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领域不同行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未在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的2013年中介机构库中的机构(目前,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23家)。
(二)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其中,
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
核查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能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并能为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近两年法人年检均合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
(四)熟悉国家及本市有关节能减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熟悉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和新技术、新产品,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
(五)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无服务不合格记录。
1.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有能力指导企业发现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等方面的
问题,全面客观分析原因,提出清洁生产方案、编写审核报告;至少具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或
北京市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专职人员,其中高级职称的审核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验;近2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的业绩不少于5个(不限于北京地区)。
其中,
核查员备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核查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技术能力;在温室气体核算、
CDM项目审定与核查、自愿
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ISO14064企业温室气体核查、节能量审计中的一个或多个领域具有三年(含)以上的咨询或审核经验,并独立主持项目累计不少于5个;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从业记录。审查员备案情况是核查机构评审及动态调整的前提条件。
(六)无触犯法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