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需要完善的市场化机制
电力系统脱碳是能源系统脱碳的核心环节。含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
碳中和的核心,这一论断已成为国内外的基本共识。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较高,2021年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德国全部发电量的70%。然而,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波动性较大,调度难度也较高,对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构成挑战。
当风、光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系统中占比不超过5%时,依靠适当安排调度就可以实现并网,这与我们对电网早期的认识基本一致。随着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的提高,仅靠电网自身无法完全满足相应的并网要求,需要更多的备用容量(如建设抽水蓄能、天然气调峰电站等)才能提高系统的灵活性,以保障没有风、光时电力系统有足够的出力。然而电力系统备用容量的增多带来了高额的新增投资,再加上利用率不足,导致整个能源系统成本越来越高。这也说明仅依靠不断增加备用容量的方式来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将不能持续有效地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提供支撑。
尽管不同地区、不同电网存在差异性,但波动性发电量占比一旦超过10%就会对整个电力系统优化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提出了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阐述了对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即负荷和储能作为系统灵活性的重要来源,需求侧响应、分布式能源、储能、电动汽车是电力系统中活跃的组成部分。在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电力系统中,需求侧、供应侧的界限不再清晰,需求侧响应、分布式能源等基于市场实时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将在供需平衡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欧洲、美国,能源市场化体系更多是能源市场发展的结果,先后完成了电力、天然气的市场化改革。这一体系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驱动了新型商业模式的兴起。为了精确体现实时供需状况,大部分现货电价区间已经缩短到5 min出清一个价格。市场化的能源价格机制对于减少弃风弃光,提高系统灵活性,推动储能、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新型商业模式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能源市场化建设需要有确保电力和能源安全的
政策设计,在这方面容量市场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能源系统有充足的容量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应在能源现货市场建设的同时,通过容量市场机制提高能源系统中的容量充裕度。
(二)新型商业模式需要更加开放的市场体系
实现碳中和离不开持续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涉及众多领域和产业,因此需要不断引入创新资源,扩大市场准入。
与传统的集中式、金字塔型的能源供应模式不同,以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系统将更加分散,分布式能源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能源生产供应主体也将呈指数增长。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到2050年,全球将有1.67×108户家庭和2.3×107家企业在房屋、厂房等建筑物的屋顶采用光伏设备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2.2×109kW,比2020年的2.7×108kW增长一个数量级。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还将催生新的分布式能源开发运营模式。例如,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智能微网引入区块链技术,采用共识机制和电子合约,可以直接开展用户对用户的新能源电力贸易,提高了小规模能源生产者的信用水平;欧洲也有不少类似的创新模式,甚至还创造了基于区块链的能源代币。2021年,国家能源局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公布了676个试点地区名单。
分布式光伏的成本及收益率是决定其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受到地理和光照条件的影响,也与技术成本、商业模式、融资成本有重要关系。为此,应积极引入多元化的市场开发主体,创新商业模式,推动技术进步,同时降低融资门槛,减少并网约束;进一步激发市场积极性和创新力,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规模并提高其系统灵活性,与集中式能源形成互补。分布式能源商业模式创新的前提是开放能源市场,能够进行“隔墙售电”。
提高能效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方面,进一步提高能效需打破能源的行业壁垒,如电、气、热等能源品类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
问题。2020年,欧盟发布了能源一体化战略,要求整合不同品种的能源,实现综合利用并尽可能提高能效。打破能源的条块分割、实现能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前提是完善能源市场建设,提供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
无论是发展可再生能源,还是提高能效,都需要中小企业的积极参与、创新作用的充分发挥。欧盟注重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政策框架“欧盟绿色新政”中,专门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通过“欧盟绿色新政投资计划”给予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以推进绿色创新行动,降低市场壁垒。
在碳
减排领域,建设
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有力工具。欧盟是全球最早建设规模化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地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在所有欧盟国家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运行,覆盖面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40%左右;2005年以来,ETS所涵盖的主要行业的碳排放量下降了42.8%。近年来欧洲碳价不断高涨,进一步推动了
碳减排的力度。
ETS采取的是“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对系统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设置上限;在上限内,公司获得或购买排放配额并根据需要相互交易;碳排放上限逐年下降,以此控制总排放量。配额交易带来了灵活性,确保减碳方面社会成本的最低化。建立在高质量的数据基础之上,具有完整、一致、准确、透明的监测、报告及核查系统,这是碳排放市场的根本保障。碳价格的上涨也促进了对清洁低碳技术的投资。
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为实现“到2030年至少削减55%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提议对ETS体系进行修改,如逐步取消发放给
航空领域的“免费”排放配额并在2027年之前实现配额的全面拍卖,将航运纳入ETS系统,在道路
运输和建筑部门新建独立的交易系统,采用排放交易的“上游方法”并要求燃料供应商而不是住户或汽车拥有者来负责购买配额。这些新的政策提议意在通过碳交易市场促进重点排放部门的进一步减排,支持实现日益强化的气候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