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金融发展模式分析--兴业银行

2014-10-11 21:18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特点,在境内首创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一“绿色信贷”品种。 

       自2007年3月起,截至2008年3月底,兴业银行已在北京、天津、山东福建浙江、重庆、山西江苏湖南、湖北、广东、辽宁四川等地开展项目300余个,累计受理申贷金额超过20亿元,共发放贷款52笔、金额13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147.4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12.85万吨,项目涵盖水泥窖炉余热发电、炼油厂乙稀处理、生产线余热回收利用等国家重点节能减排领域。

       随着节能减排贷款的快速推广,部分节能减排项目已经进入碳减排交易市场。兴业银行运用在融资模式、客户营销和风险管理方面积累的初步经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碳核定减排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为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

       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深圳某公司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利用处理项目。该公司成功引进加拿大技术,并升级开发出适用于城市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的3R循环利用技术,将原先直接排放大气的温室气体沼气作为能源回收利用,于2005年在梅州垃圾填埋场(一期)成功实施,当年在联合国注册成为CDM项目。由于该公司属于“轻资产”型的科技服务公司,资产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资产负债率高、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担保条件,因此,二期项目拓展的中长期资金需求难以通过传统的贷款运作加以满足。

       为解决传统贷款模式遭遇的融资难题,兴业银行运用创新的思路和项目融资模式,侧重考察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作为贷款审批的主要考虑因素,并且根据项目实施的现金流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来选择还款期限,使还款时间与现金流收入规模、时间匹配,较好地解决企业还款压力问题。最终为该公司提供了三年期750万元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该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16万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该笔项目融资的成功运作,体现了兴业银行在环境金融创新中,节能减排贷款模式的新突破,标志着兴业银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扩展到“碳金融”领域,也为今后探索碳保理等新兴业务奠定了基础。

       兴业银行在2006年5月与国际金融公司(IFC)正式签署了《损失分担协议》,通过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国际金融公司援助资金和技术的作用可以成倍放大,最大程度、最高效率地推动节能项目发展。

       过去国内银行信贷的传统模式主要是抵质押贷款,而节能减排型企业都带有高科技风险投资性质,且往往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来抵押,所以节能减排项目不好做。现在兴业银行创新地引进贷款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向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一旦发生贷款本金损失,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将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担。这种市场化的新型运作模式是兴业银行开发和推广的一种绿色信贷产品,为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合作提供了一个样板。

       据统计,通过IFC为兴业银行发放节能减排贷款提供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兴业银行已为国内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9亿元人民币(约合1.26亿美元)的贷款,其中绝大多数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项目涉及工业锅炉改造、余热回收、汽电共生和汽电冷三生项目、节电以及工业能源利用的优化项目等。这些项目的实施每年可减少约350多万吨的二氧化碳和其它温室气体的排放,相当于超过21万辆出租车行驶一年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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