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做出
碳中和承诺或宣传的大型活动组织者,优先实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再通过碳抵消等手段中和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近日,
河北省《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规范》由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
据了解,大型活动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场所内开展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会议、
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可由大型活动组织者或
第三方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组织者自我评价结论可用于大型活动组织者自我声明;鼓励委托符合要求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确认实现碳中和,以增强公信力。
河北省提出,大型活动碳中和的抵消方式可分为三种,分别为通过河北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抵消,通过新建
碳汇林抵消,通过购买
碳配额或
碳信用抵消。大型活动组织者可选用上述一种或三种方式组合的形式进行抵消。如果通过河北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购买碳配额或碳信用的抵消方式,实现碳中和的时间不得晚于大型活动结束后1年内;如果通过新建碳汇林的抵消方式,实现碳中和的时间不得晚于大型活动结束6年内;鼓励优先采用来自艰苦边远地区或革命老区的碳信用、新建碳汇林项目的碳汇。
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等级细分为优秀和良好。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合格后,可作出碳中和实现声明。
原题:河北出台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规范
抵消方式可通过三种途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