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2015年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14〕7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2015年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9日
江苏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精神,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3%、3%、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量下降4.2%;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以上,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1.9%、12.9%、14.8%、17.5%(力争20.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9%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严把能耗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源头关。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能评约束性作用,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9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47号)的有关规定,将节能评估文件和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供电部门不得予以报装接电。对
钢铁、
有色、
建材、
石化、
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被列入一级预警的地区,暂停钢铁、有色、化工、
造纸、建材及单(多)晶硅等高耗能新建及扩能项目能评审查,对列入一级和二级预警地区已建成的高耗能项目暂缓接电。进一步完善能评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能评验收监督,实现能评审查闭环管理。(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江苏能源监管办,省
电力公司)
2﹒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62号)文件精神,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实施产能减量置换。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把许可证准入关,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做好项目“停批停建”,确保产能过剩行业不出现新开工基本建设项目;在对在建项目评估认定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在建项目清理工作;调整优化存量,围绕沿海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点工作,引导和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布局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力度淘汰低端产能、压缩过剩产能。2015年年底前,钢铁(炼钢和炼铁)、
水泥(熟料及粉磨)、平板
玻璃行业淘汰和压减产能数量分别不少于400万吨、400万吨、220万重量箱。(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
3﹒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大力度落实促进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各项
政策措施,到2015年,服务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48%和10%。落实苏政发〔2013〕147号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以省内自主研发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化工程。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装备与产品。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碳排放核查等
第三方机构,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
4﹒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契机,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坚决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围绕保证我省能源供应安全,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着力发展非煤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7%以上,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区外来电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继续推行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风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实现全部上网、全额收购,维持核电机组满负荷运行;燃煤机组优先调度容量大、效率高和装有脱硫脱硝设施的机组发电,提高大机组发电利用小时,2014和2015年计划完成替代发电量150亿千瓦时和100亿千瓦时。以绿色低碳为方向,推进能源装备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省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