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29家企业中205家企业完成节能目标 占考核企业总数的89.5%
实际考核在京万家企业229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以上等级的在京万家企业共205家,占考核企业总数的89.5%,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24家在京万家企业未完成节能目标。
2013年度,在京万家企业共实现各类节能量2.05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前三年累计实现各类节能量340.67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151.8%,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在报告期完成了绿色照明、电机系统节能、发电(供热)机组、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8类共计456个节能改造项目,累计投资39.06亿元,实现节能量43.57万吨标准煤,单位节能量投入0.897万元/吨标准煤。
其中,节能量排在前3名的节能改造项目类型是能量系统优化、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分别占全部节能量的50.20%、26.29%、10.24%,这3类节能项目累计节能量占全部项目节能量的86.73%。
单位节能量投入由高到低依次是:建筑节能、发电(供热)机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绿色照明、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单位节能量投入最低的节能改造项目类型是余热余压利用,为0.164万元/吨标准煤,单位节能量投入最高的节能改造项目类型是建筑节能,为1.697万元/吨标准煤。
重点用能单位规划了近期拟实施淘汰更新老、旧、高耗能设备,发展光伏发电设施,燃煤锅炉煤改气以及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161个项目,预计产生年节能量10.21万吨标准煤。
此前,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
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中规定,节能项目的节能量可根据相对应的能源种类的碳排放转换系数,转化为碳
减排量,用于抵消控排企业的碳排放。试点期间,上述节能量若满足相关要求,将有机会进入碳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