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行业的碳资产,特别是硫碘制酸所产生的热能本身就是无碳能源,其余热利用都可以称之为广义的碳资产。根据目前国际上对于碳减排的基准线共识,应当包括原来没有能回收的余热部分,也包括已经回收还没有充份利用的部分。如果从无碳能源的角度,整个硫磺制酸的热能源利用都可以视为碳资产。
以下仅以通过国际气候变化公约组织认定、注册并签发额外
碳减排量(CER)及其注册前的自愿减排量(VER)为例。
双狮(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磺制酸余热回收发电项目,是国内硫酸行业第一个申请
CDM的项目。该项目利用我国最大的硫磺制酸装置(100万吨/年)的中高温位余热,引进美国MECS的HRS技术,充分回收硫磺制酸余热转化为蒸汽,输入Siemens双进汽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并网自用。项目设计发电能力50MW,年供电量384,000MWh,减排量为27.3万tCO2e?/年。
该项目于2008年12月19日,在联合国EB成功注册,并于2011年1月21日获得第一次减排量的签发,签发量为20.95万tCO2e,直接受益超过180万美元。第二次减排量核查,已完成现场核查工作,预计将在2011年9月份获得第二笔减排量的签发,申请签发量为18.23万tCO2e。
此外,双狮将
CDM项目注册之前的减排量申请VER(自愿减排)。VER的计入期为2006年3月28日至2008年12月18日,总签发量为72.9万tCO2e。截止目前已经成功交易12.5万tCO2e。
双狮除了CER和VER这部分碳资产之外,在考虑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尚可以对其硫酸装置的风机、水泵等大功率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降低电耗,提高能效。这部分的减排量也可以通过相应的规则和方法进行量化,实现可监测、可报告和可核查,成为可交易的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