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访录丨天排所李天:充分发挥试点交易机构的专业优势 共同服务全国碳市场

2022-8-11 10:18 来源: 财联社

  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周年有余。近日,作为全国首家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李天在接受了财联社专访时表示,当前全国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一样,本质上还是以履约为主,市场处于初级阶段,需大力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建议下一步在四个方面对碳市场进行完善和提升,包括:增加履约交易的时间、增加碳市场的政策预期、增加碳市场能力建设、引入多层次市场参与主体。

  此外,在谈到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的定位区别上,他建议,按照联建协议尽快组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建议全国市场按照二级市场结构运行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作为市场管理机构,试点交易机构发挥类似“券商”的作用。

  “碳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需大力完善市场机制建设”

  财联社:如何整体看待过去一年多全国碳市场的进展和现状?

  李天:从去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运行到现在已满一年,成交量接近2亿吨,目前碳价在60元左右。按履约量来算,全国碳市场履约率达到了99.5%。现阶段,全国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一样,本质上还是以履约为主,整个市场有三个特点。

  一是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全国碳市场自上线交易以来,纳入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2200多家,每年覆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45亿吨,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二是市场以履约为主,活跃度不高。大部分交易集中在履约期前,2021年11月、12月累计成交量约占总成交量的80%,首个履约期结束后,交易热度逐步减弱,活跃度偏低。

  三是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需大力完善市场机制建设。比如市场参与主体有待丰富;企业参与碳市场的能力建设需加强,要让更多企业尽快熟悉市场;应该创新交易机制等。

  财联社:过去一年来,碳配额未按期履约与数据造假问题引起业内广泛关注。你如何看待这两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

  李天:2021年,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很多是第一次履约,企业学习和适应规则需要一定时间,少部分企业未按期履约符合市场建设初期的规律。

  数据质量是碳市场的生命线,主管部门已经开始行动,严查数据虚报、瞒报等行为。如何解决?一是需要加强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核查、检测服务行为,确保技术服务过程和结果真实、合规、公正。二是尽快完善现有核查制度及核查标准,统一核算规则、数据来源等。三是探索创新技术手段,例如IoT、数字化核查等。四是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加强对企业宣传教育。五是加大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惩戒力度。

  “建议按照联建协议尽快组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财联社:从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年的情况结合试点经验,你认为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善和提升的?

  李天:我觉得下一步碳市场有四个方面需要改善和提升:第一,增加履约交易的时间。现在公布核查结果到履约,全国市场2个月左右。留给企业的履约时间较短,企业的决策体系有一个适应过程,应该给企业留出更长的履约交易的时间。第二,增加碳市场的政策预期。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合理安排资源,充分准备,参与碳市场。第三,增加碳市场能力建设。履约企业可能对流程不熟悉,认识上也可能有误区。企业参与碳市场不只是为了满足履约要求,还是一种重要的资产管理手段。应充分发挥九个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的作用,共同提升非试点地区碳市场参与能力,培育和发展碳市场。第四,完善市场机制,引入多层次市场参与主体。

  财联社:在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大背景下,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的定位、功能区别应当如何?

  李天: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江苏九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全国碳市场联建协议。目前,国内现有8个地方碳市场。试点碳市场运行了八、九年,有很多经验及服务能力可以用于全国市场建设,包括共同服务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共同提供碳市场能力建设,共同持续推动碳市场机制创新。

  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数量众多,亟需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专业的市场服务体系。建议按照联建协议尽快组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全国市场建议按照二级市场结构运行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作为市场管理机构,试点交易机构发挥类似“券商”的作用,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开户、下单委托、咨询等服务。此外,还需增加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等专业市场服务主体,共同提升市场效率与专业化的服务能力。

  “天津碳市场履约率连续6年达到100%”

  财联社:自2017年3月以来,ccer签发已暂停5年。考虑到存量CCER可能难以满足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的清缴需求,重启CCER签发和交易具有相当的迫切性。请问如何看待CCER对于全国碳市场的意义?

  李天:CCER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它一般有两种作用,一种是满足企业自愿碳中和需求,通过自愿补偿机制,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和生态补偿,促进了社会减碳;另外一种是通过碳市场的交易抵消机制,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自愿市场核心是“自愿”,与配额强制履约机制不同的是,并不需要统一定价。从全球范围看,无论是自愿项目种类、项目减排实施成本,还是企业中和抵消的需求与选择,都非常多样化,没有统一定价的必然要求。目前CCER的运行机制模式是1+9的模式,即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9家备案交易机构(9家交易所均与注登系统完成对接)。这种模式让市场参与者更便利地参与到CCER市场中来,有利于通过交易机制和服务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和生态补偿,增加碳消除。

  财联社:天津碳市场为当前全国走向“碳达峰”、“碳中和”打下了哪些基础和积累了哪些经验?

  李天: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是全国第一家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成立于2008年9月。2013年,天津碳市场开市,履约率连续六年达100%。2021年纳入重点排放企业104家,2021年的配额交易和CCER交易总计为5074万吨,交易量在全国试点碳市场排名第二。

  试点市场在体系设计和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从实践上比较和验证了各种不同政策设计的适用性,为建设全国碳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自2013年启动试点碳市场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交易工作,为指导和规范该项工作,于2013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分别于2016年、2018年以及2020年进行了重新修订。

  天津持续完善试点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履约率连续6年达到100%,在全国名列前茅。在交易机制创新方面,率先探索配额线上拍卖的有偿发放机制。天排所多年来聚焦于自愿减排交易和碳中和领域的创新,例如,天排所完成国内首笔基于碳盘查的碳中和交易,完成国内首笔基于PAS2060碳中和标准的企业自愿碳减排交易,开发全国首个基于区块链的碳中和存证产品。

  自2013年开市交易以来,天津市碳市场不断培育壮大。目前,纳入企业的排放量超过天津市排放总量的50%。碳交易已成为实现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天津全市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经初步测算,2019年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20.58%,超额完成“十三五”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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