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碳核算与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如何在地方落地,您有什么具体建议?
马骏:气候投融资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实体经济实现碳
减排。如果在企业、金融机构的层面没有明确的碳核算要求和能力,就不可能搞清楚目前
碳排放的总量和强度,也不可能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减碳计划。
建议生态环境部组织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建立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碳计量和监测体系,建立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并明确要求在试点地区针对企业和个人建立碳账户。这方面已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比如,
浙江衢州已经为当地2000多家企业设立了碳账户,实时采集企业的电、天然气、蒸汽、原煤等能耗数据,计算和监测碳排放情况。有了碳账户,银行就可以识别
碳减排表现优秀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获得较高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衢州还在个人碳账户基础上推广了“
碳普惠”应用,激励消费者的低碳行为。
对金融机构来说,应该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参考TCFD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披露关于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和环境气候风险相关
政策、目标、公司治理、业务流程、产品与服务、绿色金融产生的环境和气候效益、气候风险敞口、压力测试结果等。未来,金融机构都需要披露贷款和投资的
碳强度(
碳足迹),并制定逐步降低碳足迹的计划。计算贷款和投资碳足迹的主要数据基础应该来自企业碳账户;对没有碳账户的小企业客户,银行可以采用各种“排放因子”来进行估算。
建立项目与资金的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