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宝:欧盟此举是以环保名义采取的贸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最直接和主要的原因是:第一,欧盟想要达到国际
法规定的碳
减排义务和目标。如果不把
航空业纳入
碳排放交易系统,实现目标就比较困难。第二,为了公平。如果欧盟航空企业承担了减排义务,而非欧盟的航空企业不承担义务,那么欧盟企业的负担就重了。第三,欧盟此举能够让其在全球碳
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所以,我们不能简单把欧盟的动机归为谋利,应该说欧盟是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了。
邹建军:欧盟一方面是把它的环保理念传播给其他国家,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环保途径获得经济增长的新动力(310328,基金吧)。
张起淮:行为动机往往具有复杂性,所以我们很难单纯说欧盟征收碳税的动机是环保还是创收。征收碳排放税的确可以给欧盟带来至少每年12亿美元的收入,但是,这对于愈演愈烈的欧债危机形成的金融缺口可谓是杯水车薪。所以,说欧盟意在“敛财”是缺乏依据的。
我认为欧盟征收碳税的理由有二:
第一,据统计,在现有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中,航空业的排放比例占2%〜 3%,虽然总比重不高,但 1990年到2006年间增长了98%,增长速度为各行业之首。预计到2020年航空业的碳排放量达到8亿吨,2050年会占据全球排放总量的10%,可以说,限制航空业的碳排放势在必行。结合欧盟一直以来在环保领域的种种行动和努力,有理由相信欧盟此次征收碳排放税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完善其环保框架,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环境改善。
第二,除了环保动因之外,欧盟还可能获得更多“额外”利益。由于此法案规定的征收碳排放税的地域起点从始发地开始,欧盟借此法案可以利用航空业的国际性,把区域性减排方案延伸到全球,以取得在解决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领导权和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中的主动权,从而进一步带动欧盟地区碳检测、核查业务、
碳交易与相关金融行业的发展。由于掌握了碳排放标准的主动权,欧盟此举间接地提高了国外飞机制造商、航空公司进入欧洲市场的门槛,削弱了外国企业在欧洲的竞争力。另外,欧盟可以将收取的碳排放税收“补贴”给欧洲航空公司,以加强环保节油技术的研制、开发,变相保护了欧洲本土航空企业,为之提供了更多的优势和机会,带动本地区航空业及配套附属产业的发展和转型。
柴海波:欧盟此举并不能对
节能减排产生直接的效果,不是直接的减排手段,而是一种单方面建立的、以
节能减排名义实施的、具有金融性质的迂回制度设计。
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 张起淮
中国航空运输服务研究所所长 邹建军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知名环境法学者 秦天宝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 吕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