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统筹构建落实“1+N”政策体系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完成全球最高
碳排放强度降幅,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我国迎难而上,积极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战略、
法规、
政策、标准与行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实践不断取得新进步。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筹协调。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调整相关部门职能,由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负责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2021年,为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地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
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十二五”开始,我国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8%”作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分解落实机制。综合考虑各地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等因素,分类确定省级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对省级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将其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等重要依据。省级政府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也开展相应考核,确保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落地见效。
不断强化自主贡献目标。2015年,我国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经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任务。2020年,我国宣布国家自主贡献新目标举措: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我国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展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
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此外,还制定出台能源、工业、建筑、
交通等重点领域和
电力、
钢铁、
水泥、
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以及科技、财税、金融等保障措施,共同形成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和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全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