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试点地方在短期和长期分别应承担怎样的任务?最终达到一个什么效果?
李高: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要迎难而上、因地施策、大胆创新,在推动气候投融资的体制机制发展方面有所突破,着力解决阻碍气候投融资工作中的难点和“瓶颈”
问题,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从长期看,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应建立协同高效的气候投融资
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推动各方参与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特点的气候投融资“生态圈”,有效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和外资支持地方实现“双碳”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
最终,气候投融资试点达到的效果是要促进金融部门对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作出系统性响应,高质量推动试点地方绿色低碳转型,更好地为国家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服务,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