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方面存在法律“冷”而政策“热”的现象。请介绍一下目前法律与政策的现状?
于文轩:自“双碳”目标正式提出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等
政策性文件,涵盖科技、财税、金融等领域,由此建立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同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了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
碳强度和总量控制制度、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等具体部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
市场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双碳”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目前旨在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国家立法主要体现在一些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能源相关的立法之中,特别是其中一些与减污降碳、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规定。另外,近年也出台了一些旨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2021年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基于这些政策和立法,我国在地方性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了核证
减排量、“碳票”、碳汇生态效益、增汇的绿色产品和服务等碳汇生态产品类型,这些措施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
新近制定或者修订的一些也立法明确规定了“双碳”相关内容,如《湿地保护法》规定增强湿地的碳汇功能;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就“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