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法律与政策的协同,在这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于文轩:在
政策先行的路径之下,推动“双碳”目标的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协同主要体现为国家“双碳”政策发挥宏观指导作用,立法及其实施及时回应,使“双碳”政策目标、行动计划得以在不同层次的法律文件中落实。同时,这种协同还体现在被实践证明成熟、有效的政策及时地转化成为法律。以
碳排放权交易为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发布《关于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在
北京、天津、上海等七个省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地随后相继出台本地区的试点方案进行制度探索,并在此基础上于2015年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由生态环境部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正在研究和完善之中。
总体而言,目前的“双碳”政策引导、地方法治探索与实践正在积极推进,国家层面“双碳”政策的法制化水平有提升的空间。
落实“双碳”目标的同时充分考虑能源安全保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