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有哪些经验成果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于文轩:瑞典、法国、意大利等国的环境法典中对绿色低碳能源促进机制作出了规定。《瑞典环境法典》将促进能源再利用直接纳入法典目的条款,并在“一般原则”中规定能源节约、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法国环境法典》规定了国家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规定了促进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方面的内容。《意大利环境法典》规定了能源效率管理和气候
减排方面的内容,针对向大气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设备规定排放限值,并就燃料的使用条件、提高燃料利用率做出了规定。
也有国家以专门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关键制度,如英国在《气候变化法》中明确了
碳减排目标,设立了气候变化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建立了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制度和碳预算制度并确立了
碳排放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