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中国这十年丨中国参与保护全球气候的行动与成就

2022-10-14 13:28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吕学都

早期(1990年前):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行动孕育阶段


1824年法国的吉恩•傅里叶(Joseph Fourier)首先发现了温室气体的影响,1858年英国的约翰•廷德尔(John Tyndall)首次通过实验证实了温室气体的影响;1896年瑞典的斯万特•阿伦尼乌斯(Svante Arrhenius)首次定量化报道了温室气体的影响。此后国际社会花了大约两代人的时间才认识到气候问题的重要性和严重性。

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科学会议(又称为“第一次地球峰会”)通过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宣言”首次提出了气候变化问题,警告各国政府注意可能导致气候变化的活动。1988年11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联合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为全球提供关于气候变化方面科学认知、评估和行动建议。

1989年联合国第四十四届大会通过的44/207号决议“为今世后代保护全球气候”要求开始就制定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进行谈判筹备工作,这一年成为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分水岭。

这一时期,我国积极参加了联合国举行的所有涉及气候变化的活动,我国科学家也积极参与了国际科学组织和科学论坛活动。因国内在这方面的科学研究非常薄弱甚至是空白,这一阶段我国学者主要以跟踪、了解、学习、提高、培养队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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