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中国这十年丨中国参与保护全球气候的行动与成就

2022-10-14 13:28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吕学都

近期(2009-2013年):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全面参与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是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转折。哥本哈根会议是气候变化谈判历史上截至当时受到重视程度最高的会议,美国总统、中国国务院总理等100多位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最后阶段的高级别会议、参加谈判,但哥本哈根会议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现场  摄影丨吕学都

其原因是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在与主要国家领导人就哥本哈根协议协商达成一致后,在还没有经过大会讨论正式批准前,就迫不及待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达成了协议。由于奥巴马急于表现、想抢头功而导致煮了一锅“夹生饭”。中国政府为推进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功也做出了巨大努力,时任总理温家宝参加会议并第一次向国际社会提出了中国量化的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到2020年将在2005年基础上使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比达15%等。

2010年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包括一系列重要决定的《坎昆协议》,尤其是建立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作为公约的资金机制,推动了全球大规模的气候投融资进程。

2012年,在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达成了《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要求发达国家缔约方2013年至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减少18%。遗憾的是,修正案到了临近2020年底才生效,只具有象征意义。

这一时期, IPCC发布了两个特别报告:《可再生能源与减缓气候变化特别报告》《管理极端事件和灾害风险,推进气候变化适应特别报告》。对世界各国开发可再生能源、管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提供了科学参考。

这一时期,中国在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主张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坚持发挥联合国作为气候变化谈判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气候变化谈判应在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的原则指导下,以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主导和协商一致的方式推进谈判。

这些主张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成为积极主动、建设性参与谈判、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进程取得积极进展的主导力量。中国所提的谈判方案在谈判关键环节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中国倡导于2009年建立了与巴西、印度、南非合作的“基础四国”集团,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坚力量。同时,还与 美国、欧盟、法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建立了气候变化双边磋商机制,推进解决气候变化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分歧和难题,与美欧等发达国家有了较平等的话语权。

这一时期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在机构和人员设置、制定政策和行动等方面都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把应对气候变化上升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在机构设置上,建立了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于2008年设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司(后于2018年转到生态环境部)。立法机构还启动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调研工作:2009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在编制政策规划方面,第一次编制了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被纳入其中;随后编制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 -2020年)》,对2020年前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行整体部署。2009年11月,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还明确提出把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为此,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出台和发布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重大政策:国务院确定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40亿吨标准煤;科技、海洋、气象、林业、工业、交通等领域制定了本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或专项行动;适应气候变化成为农业、林业、水资源、气象、卫生等部门工作的组成部分,等等。

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工作方面,2010年7月,国务院批准开展低碳城市试点,批准了5省8市作为低碳试点省市,要求各试点省区和城市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争取取得实际成效。2012年,批准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第二批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2017年,批准了45个城市(区、县)作为第三批低碳试点,三批合计共有87个低碳试点。2011年11月起,批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广东省和湖北省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些试点为后来建立国家碳交易体系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同一时期还开展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国家林业局以各省历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为基础,完成了各省森林面积和蓄积变化的测算;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组织编写并发布了年度《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以及组织编制化工、水泥钢铁有色电力航空陶瓷等行业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科技部组织编制了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制定《国家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目录》,推进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的技术攻关,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关标准的前期研究、气候变化对我国水安全影响及适应对策研究、我国森林缓解气候变化影响的实证研究、典型生态系统固碳潜力和固碳过程研究等。

这一时期的国外援助项目重点在促进碳市场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方面。其中,亚洲开发银行援助北京、天津和上海建立碳交易市场,并援助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CCUS相关政策和技术路线图;世界银行、欧盟则为中国国家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大量援助。欧盟和英国与我国科技部合作推进CCUS的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

与此同时,中国也开始对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方面的技术和能力建设提供援助,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开展气候变化政策和技术培训,以及赠送减排温室气体的装备。中国在对外援助方面不带任何附加政治条件、讲实效,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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