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发展之路

2014-3-17 23:2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宋科

    上世纪末,一场旨在摒弃传统的环境污染型经济发展模式,转而追求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模式,深刻改变政府、企业和个人行为逻辑的绿色革命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与此同时,金融部门根植于此模式转换当中,将环境保护这一外生变量内生化,从而影响投融资决策,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绿色产业与技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由此衍生的“绿色金融”同样引起广泛关注。

  从目标属性来看,绿色金融是绿色产业与金融产业的基因耦合物,它将金融产业、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有效结合,在发展金融产业的同时追求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从工具创新来看,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绿色存贷、抵押贷款、信用卡、租赁以及车贷等专门服务于个人、家庭和中小微企业的零售银行业务;项目金融、绿色证券、PE/VC、碳金融等公司和投资金融业务;政府引导基金、碳基金、环保基金、环保ETF等资产管理业务以及碳保险(放心保)、绿色保险等保险业务。从运营哲学来看,绿色金融发展需要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其产品和服务是典型的准公共物品,具有正外部性。实践当中面临着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利益难以统一的难题。特别是在绿色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绿色产业较传统产业的风险大而利润小,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金融缺乏足够的动力进入此类产业。事实上,在由绿色金融、绿色产业与技术、绿色消费和绿色增长等四个核心环节组成的复杂的逻辑链条当中,绿色金融需要借助政府力量才可以更加快捷有效地实现资金供给方向资金需求方(绿色产业与技术)的让渡,从而实现绿色投资创造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绿色消费与投资共同构成绿色经济,推动绿色增长。不难看出,培育市场并逐步使其充当绿色金融发展决定性力量的政府作用,应当在全面构建现代绿色金融体系这样一个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当中扮演重要角色。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仅仅处于初始阶段。在此阶段,必须充分重视政府作用,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渐进有序,努力探索出一条绿色金融发展一般规律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金融发展之路。

  一是发挥绿色金融的先导性作用。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金融发展存在“供给领先”和“需求追随”两种模式。在绿色金融发展的初期,应当采取“供给领先”型发展模式,充分重视其先导性作用,鼓励金融部门通过适度超前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来引导绿色产业发展。

  二是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搭配。加强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等一揽子政策的协调与配合,为绿色金融发展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用好用足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在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强窗口指导,使金融机构将有效控制“两高一低”行业的过快增长、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等纳入信贷决策体系当中,切实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性作用,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绿色经济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制定以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为导向的产业政策,大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限制和转移环境污染型产业。

  三是优化绿色金融机构的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专业中介机构的互补优势,建立完整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通过鼓励或者新设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式,加大力度提供绿色经济增长所必需但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介入的中长期资金。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用市场化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为绿色经济增长提供全方位、可持续的资金支持。鼓励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参与绿色经济,不断拓宽个人、家庭和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充分挖掘互联网金融在支付结算、融资、投资理财保险等方面的创新优势,大力培育信用评级、资产管理、经纪咨询、登记结算等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为绿色经济增长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

  四是加强绿色金融市场和平台建设。为绿色产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创造便利条件,引导资金更多投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产业。鼓励各级政府发起成立绿色引导基金、专业投资基金等,重点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例如,德国碳基金由德国政府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共同设立,由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管理,日本碳基金由31家私企和两家政策性银行共同设立。而2011年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新设的碳基金,主要投资清洁能源项目和从事碳交易等,同样有政府资本参与。大力发展碳交易等各类绿色产品或衍生品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目标。

  五是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效应。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作用,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撬动国内外私人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与技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一项研究发现,政府投资于气候变化的资金可以引发5至15倍的私人投资,具有较强的杠杆效应。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持续的政府采购、投资于绿色基础设施等方式直接推动绿色增长。

  六是完善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探索环境保护与金融管理等部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理顺跨部门行政管理体制。例如,韩国于2009年设立的跨部门政府组织——绿色增长委员会,主要从事绿色增长相关的政策制定与协调。建立科学合理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体系与评价体系,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所长助理)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