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交易体系之行业参与范围/企业排放门槛:

2014-10-31 22:51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从目前公布的七省市碳交易方案来看,电力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等高排放行业毋庸置疑地作为第一批试点企业被揽括到交易体系中;除行业分类外,任何行业的企业只要超过一定的二氧化碳或标煤排放门槛,也将被纳入各碳交易试点体系中去。在排放门槛的具体数字设定上,各省市则根据自身特点的不同制订出了不同的方案。

       与其他试点相比,湖北省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目前还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期,因此对能源的需求会快速增长。另外,湖北省的工业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减排压力更大。因此在试点标准制定时,湖北省的强制纳入碳交易的企业排放门槛(年能耗 6 万吨标煤以上)就比上海、北京都要高。

      上海则针对工业和非工业企业设定了不同的排放门槛:工业行业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广东省则有着更加长远的打算,虽然强制纳入碳交易体系的企业排放门槛是两万吨二氧化碳(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但是年排放一万吨二氧化碳(或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也被纳入了报告企业范围。在摸清非重点排放企业的同时提前做好了将碳交易体系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数据基础和能力准备。此外,对于交通和建筑这两个行业,广东省正在研究也在远期管理计划中将其纳入报告范围。同样,上海和湖北也分别设定了报告企业的排放门槛,分别为1万吨和8000吨二氧化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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