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成为碳汇的重点

2014-11-1 15:09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条款中,充分认可森林碳汇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因此,在第一承诺期内,把造林再造林列为唯一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即附件一国家可以通过到发展中国家实施造林再造林项目,所获得的碳汇(碳信用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避免削弱环境效果,《京都议定书》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内,附件一国家每年从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中获得的减排抵消额不得超过基准年(1990年)排放量的1%。2005年2月16 13,《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至此,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正式启动并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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